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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物价局长韦艳兰:以新思路强化价格控管 努力在五个方面获实效
2008-6-3 8:10:34   来源:广西日报

  对当前严峻的价格形势,一些同志没有很好地树立“大物价”观念,信心不足,存在悲观情绪。

  记者:在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调研阶段,自治区物价局是如何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在这个阶段,调查并梳理出哪些在思想观念上、管理体制和机制上阻碍发展的问题?

  韦艳兰:为保证调研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制定并严格按照调研细化方案开展调研活动。“新形势下强化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新思路”是全局的重点调研课题,各处、局属各单位都紧紧围绕这一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在调研中,突出“新”字,努力探索、创新、总结新形势下强化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新思路,用以指导价格调控监管和价格服务工作。各处、局属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围绕今年全区价格工作要点开展调研活动。各处、局属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处、本单位开展调研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努力围绕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价格权益;规范价格秩序,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法规体系;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深化价格改革;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价格服务等五个方面解放思想,务求取得实效。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物价干部队伍中,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主要是:没有很好的树立“大物价”观念,解决当前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过多地从加强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入手,价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未能充分考虑与金融、财政、税收等政策、手段进行综合调控。面对当前严峻的价格形势,一些同志对能否有效控制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信心不足,存在悲观情绪,有无所作为观念。部分干部对依法治价认识不足,有意无意地凭个人主观意志办事,有意无意地偏重于行政手段处理价费问题,依法治价、依法行政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同时,当前的价格工作,面临几大难题:一是如何解决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及社会承受力问题;二是如何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为经济发展提供相对稳定的价格环境问题;三是如何适应构建社会和谐的需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看病贵、上学贵、住房贵等的价费问题;四是如何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强化对放开价格的监管问题;等等。这些难题的破解,考验价格主管部门的智慧。

  跳出“就物价论物价”的局限,树立“大物价”观念;克服无所作为观念,树立努力为民管物价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价的观念。

  记者:针对查摆出来的思想观念问题,自治区物价局如何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价格调控监管理念的大转变?

  韦艳兰:首先,跳出“就物价论物价”的局限,树立“大物价”观念。把价格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认识和统筹解决。解决当前价格过快上涨的问题,不仅要加强对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还应把无形资产、要素价格乃至证券期货价格等纳入价格调控监管的范围,配合运用价格、金融、财政、税收等政策、手段进行综合调控。

  其次,克服无所作为观念,树立努力为民管物价观念。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要“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方针,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领导关于当前价格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解决民生价格和收费问题。

  第三,牢固树立依法治价的观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广西价格法制建设逐步加强,但是随着经营主体多元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价格主管部门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价的观念,全面贯彻落实《价格法》的各项规定,在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中,坚持做到依法治价,严格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为政府宏观调控价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建立健全重要商品价格应急机制,及时处置价格异动事件。

  记者:自治区物价局将如何抓住大讨论活动的契机,在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方面取得新突破?

  韦艳兰:面对挑战,必须以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强化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新思路。

  进一步建立健全价格宏观调控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为政府领导宏观调控价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建立健全重要商品价格应急机制,一旦出现价格异动事件,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置。在各级政府的主导下,建立由物价、商务、财政、农业、粮食、水产畜牧、统计等多个部门形成的保供稳价机制,定期分析保供稳价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加快研究和制定垄断价格形成机制。按照“保障合理回报,防止获取高额利润”的原则,制定和完善成本约束、利润控制机制;建立有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垄断行业价格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调控监管机制。通过大力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预防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以城乡价格监督监测网络为依托,实行以物价部门监督为主体,以职工监督、社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价格监督新机制。

  完善政府价格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定价集体审议制度,对重大价格和收费问题,严格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二是完善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成本监审,确保价费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完善价格听证制度。通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经营者、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对制定重要的公用和公益事业价格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四是完善专家评议咨询制度。对一些关系重大,影响深远的价费的制定和调整,召集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开展咨询,确保价格决策科学性。

  加强价格法制建设。以《价格法》为依托,进一步做好“定规则”的工作,制定、完善有关规章,把价格调控、价格(收费)管理、价格监督等行政行为全部纳入法制化轨道,为依法治价、依法治费提供坚实的法制基础。

  既要缓解短期的通胀压力,又不能“伤害”长期的市场机制。

  记者:抑制通胀与价格改革特别是资源价格改革是两难的选择,自治区物价局如何以新的思路,处理好这一问题?

  韦艳兰:处理这一问题,必须有新的思路,既要缓解短期的通胀压力,又不能“伤害”长期的市场机制。首先要加强监管,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提出的“两个一律不提高”的要求,除节能环保价格和收费外,近期一律不提高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和各地的公用事业价格、旅游景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要继续在全区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格控制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过快上涨。要研究提出全区实行临时最高限价的工作预案,适时实施对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确保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要研究提出实行差率或者利润率控制的相关行业和具体的商品、服务品种,当这些行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按照程序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的干预措施。

  其次,要把握时机,积极稳妥推进价格和收费改革。一是稳妥推进电价改革。二是完善成品油的定价机制。三是建立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四是加快节能减排和环保价格、收费改革。(韦轶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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