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廉租住房建设质量关系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命财产安全。记者日前从自治区建设厅获悉,该厅已转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确保廉租住房的质量和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执行,并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机构要根据廉租住房的建设特点,制定专门的质量监督方案,调整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通知》规定,规划部门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实际情况,廉租住房项目应采取配套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尽可能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单位要对廉租住房质量全面负责。要依法加强对设计、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住房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单位要根据廉租住房特点,精心设计,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满足住宅对采光、隔声、节能、通风和公共卫生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强化质量控制,严格材料进场检验、工序检查和验收制度,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竣工验收是对廉租住房质量的全面检查,也是确保住房质量的最后关口。《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交付验收工作的管理,对廉租住房全面实施质量分户验收,确保每套住房都达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条件。住房交付时,要确保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记者廖海生 实习生王一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