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条例对不同阶段的工作责任主体都做了明确规定,“比如说,对地震灾害的调查评估就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进行评估,这个有关部门主要是以地震局为主。”
曹康泰说,恢复重建规划主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以后实施。关于重建规划的具体实施,明确规定由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关于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稽查,对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由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进行监督,特别是明确规定了各级审计部门要进行跟踪审计。关于工程质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来进行监督。关于政府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由各级行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记者魏武、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