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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城经济增长的绿色密码——深圳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纪实
2008-6-26 8:56:21   来源:国建设报
  自1994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以来,深圳市紧紧围绕“建设园林式、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高品位文化和生态城市”的目标,始终把生态环境建设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深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全面提升深圳投资发展环境和城市整体形象,实现城市生态良性循环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谱写了“以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篇章。  

    重视城市环境建设,实施协调发展战略  

  深圳历届市委、市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坚持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广泛吸纳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先进经验和成果,不断探索新兴城市发展之路。  

  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深圳市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始终将园林绿化作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投资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坚持用生态学、系统学的原理来规划、建设、管理城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发展城市园林绿化。  

  2004年,原建设部下发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通知后,深圳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高度重视,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作为深圳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载体,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原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一般性要求和指标体系,制订了工作方案,并将其列入深圳“十一五”规划,全面开展。  

  2006年,为实现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新跨越,深圳市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方针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其中,实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程,全面优化城市生态环境就是当年的“三大工程”之一。市委、市政府努力推动深圳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定不移地坚持环境优先、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理念,保障和促进了城市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1994年以来,深圳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市常住人口由335.51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827.75万人(户籍人口181.93万);城市建成区面积由84平方公里增加到713平方公里;生产总值由560亿元增加到4926.9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国家统计局2005年公布的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排名中,深圳位居第三。在经济社会快速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大,深圳市始终坚持环境优先、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理念,促进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和重点、难点、热点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初步探索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之路,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在较好的水平。  

  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在“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深圳市先后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保护“全球500佳”等称号。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坚持不懈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为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虽然深圳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但也面临土地、能源资源、人口、生态环境的制约。面对地域狭小、自然资源严重匮乏、环境容量小的现实,深圳市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拒绝高能耗、重污染项目的引进和投资;推动第二产业的高级化和规模化,加强第三产业的发展;逐步提高产业附加值,降低产业资源消耗。现已建立较为良好的经济结构,其中,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物流业和文化产业四大支柱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0.75%。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探索可持续的发展模式。深圳市把加快自主创新和推进循环经济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两个重要载体和具体抓手,作为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为了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切实转变发展模式,深圳市提出了“三个舍得、两个不惜”的理念,即要舍得投入、舍得时间、舍得声誉,不惜暂时把发展速度降下来,不惜放弃一些投资开发项目。  

  深圳在全国先行一步为循环经济立法,2006年7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依法推行清洁生产、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实施绿色采购制度,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型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广泛推行节能、节水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建筑节能技术。还建立了“绿色GDP”统计核算制度,首创《“效益深圳”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这一新的法定统计报表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全市每平方公里土地产出GDP1.3亿元,万元GDP综合能耗0.5898吨标准煤、水耗28.3立方米,均居全国大中城市先进水平。  

    合理搭建空间结构,构建生态支持系统  

  深圳市先后三次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以城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和详细蓝图为框架的规划体系。  

  确立了“组团式网状”空间结构,奠定了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基础。在城市规划中,深圳结合特有的山水环境,注重分析城市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从全市整体角度综合平衡各社会经济要素,确立了南北贯通、西联东拓、中心强化、两翼伸展的“组团式网状”空间结构。这一结构在城市发展中表现出良好的弹性,在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同时,避免了大城市过度蔓延,为各个组团提供了较为均等的发展机会,奠定了深圳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基础。  

  强化城市生态支持系统,修编了绿地系统规划等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的专项规划。深圳先后三次修编了绿地系统规划。2001年,原建设部将深圳市作为试点城市,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形式、内容及深度进行改革和探索,以应对快速城市化的实际需求。《深圳市绿地系统规划》以建立生态化、人文化、系统化和网络化的绿地系统为目标,从过去局限在城市内部的园林绿地系统拓展到区域生态系统,高度重视绿地生态功能的保护、恢复和建设。还编制了《深圳市生态建设规划》、《深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深圳市生态风景林建设总体规划》、《深圳湿地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  

  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保护的关系。深圳在执行国家“四线”控制规定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划定了基本生态控制线,并于2005年颁布了管理规定。全市49.88%%的土地面积划入基本生态控制线,除市政公用和旅游设施外,禁止任何开发行为。定期通过卫星进行监测和管理,维护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保障了城市基本生态安全。深圳是全国第一个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城市,改变了传统的规划思路,实现了从“建设规划”到“禁止建设的规划”的转变,体现了空间资源管制的统筹性,是在紧约束下求发展的重要实际行动之一。  

    精心构建绿色景观,形成三级公园体系  

  始终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理念,形成了完整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深圳市将市域生态绿地系统分解为“区域绿地—生态廊道系统—城市绿化用地”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建设8处区域绿地、18条城市大型绿廊,将城市中逐渐岛状化的大型生物栖息地有机联系起来,形成连续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2005年,深圳森林覆盖率达43.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园林绿地面积278.78平方公里,公共绿地面积13327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9.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6.1平方米,本地植物指数达0.701。  

  在建设城市绿地系统中,重点营造三大景观,丰富一个内涵。三大景观是:宏观上的生态景观,注重整个城市大环境绿化的生态效益,以营造地带性的生态风景林为平台,不断扩大总体绿量。从2000年开始,以自然山体和城市绿地为重点,每年植树500万棵;中观上的大尺度道路绿化景观,对城市主干道、国道、铁路、高速公路、河流的绿化带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增植地带性植物,构建色彩丰富,季相变化明显的乔、灌、草复层混交结构,突出各绿化带的主导树种和特色景观;微观上的特色园林景观,在城市园林绿化细部处理上,强化精品意识,推出一批富有岭南风格的特色现代园林景点,营造一路一景观、一街一景点的格局。一个内涵是:结合城市历史、城市文脉,以及现代审美情趣,大力丰富城市景观的文化内涵,构筑富有文化韵味的诗意生活空间。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自然资源和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深圳物种多样性丰富,植物3030种,动物1028种,物种综合指数0.608。深圳市树立了“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将适宜林地统一规划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郊野公园,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已占到全市国土面积的11.95%。  

  大鹏半岛山海风光、水火交融,古火山地质遗迹、海蚀海积地貌独具特色,经原国土资源部批准成为国家地质公园;梧桐山风景区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丰富的物种,现正在申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梧桐山麓已建有国家兰科植物种质保存中心;仙湖植物园已建成亚洲最大的国际苏铁迁地保护中心等19个植物专类园,成为全国植物园系统中的新秀。福田红树林鸟类保护区和香港米埔湿地一起,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具有国际范围的生态价值;其他重要的湿地资源如坪山河、龙岗河、茅洲河流域范围内的河流湿地以及沙井、松岗一带滩涂、桑基鱼塘、红树林也得到有效的保护。全市1973棵古树名木均已建立档案,采用GPS和信息系统进行跟踪管理。  

  精心构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综合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公园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是将城市背景山林和城郊山体建成郊野公园或森林公园;二是顺应建成区的发展,同步建设综合性城市公园;三是以人为本,围绕住区和商业旺区建设社区公园,满足居民游憩康乐需求,促进社区人文交流。至2006年9月,全市已建公园442个,总面积达37194.8万平方米。仅从2004年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来,就新增郊野公园2个、森林公园6个,综合城市公园10个、社区公园245个。园林主管部门还实施品牌战略,开展星级公园创建活动,目前已创建园博园、荔枝公园等五星级公园5个,大梅沙海滨公园等四星级公园4个。所有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免费对市民开放;经营性园林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以“世界之窗”、“欢乐谷”、“民俗文化村”等为代表的主题公园构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大力实施节约型园林绿化,力求提供最高效的生态保障系统。深圳市坚持实行有利于节约资源的建设模式和维护管理模式,建成区道路广场透水面积的比重达到51.55%。大力推广种植本地乡土植物,调整现有绿地的植物群落结构,将立交桥转盘、快慢车道分隔带等非游憩绿地建成复层结构的混交林,大幅度减少了浇灌、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作业,取得明显的成效。  

  深圳市采取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和拆违转绿等方式,想方设法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还全方位推进立体绿化,实现凡视觉范围内的城市公共空间都能看见绿色景观的目标。对城市立交桥的侧面、干道的边坡和挡土墙进行垂直绿化,鼓励修建屋顶花园,实施城市建筑“第五立面”的绿化,持续增加城市三维绿量。  

  1994年,深圳市的公共绿地面积是1798万平方米,到2005年增长了7.41倍。如果按照传统的管理模式需要大量增加管理人力、资金和物资,但是深圳市实行了园林绿化管养的企业承包、专业化管理,并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末位淘汰制等改革,形成了一套较为节约的、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了监督管理和养护作业的分离,提高了管理效能。  

  深圳市还积极探索在园林绿化中使用清洁能源和促进资源的再生利用。在深圳国际园林花卉博览园建成了亚洲最大规模的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在梧桐山风景区、海山公园等绿地广泛推广应用太阳能路灯;建成了国内第一座树枝粉碎场,年处理能力达15万立方米,不仅减少占用垃圾填埋的库容,还变废为宝,利用园林植物的废弃物进行堆肥;启动了城市绿化中水、雨水利用试点,利用非传统水资源建设了洪湖公园,从2008年开始,公园绿地景观用水一律采用中水、雨水,不再批准绿化景观用水计划。  

  依靠法制保障和科技进步,构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支撑体系。深圳先后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深圳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了法制保障。  

  深圳市重视科技进步,加强城市绿地系统生物多样性的研究,特别是强化园林植物育种及引种繁育实验,注重区域性物种保护和开发;先后开展了《深圳城市园林绿地类型的生态效益分析》等大批课题的研究。2002年建成城市绿化管理信息系统,并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有效地改变管理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管理滞后于发展的状况,提高了管理效率,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深圳市还大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进程,编制完成了国内第一个园林绿化技术标准体系,并完成了《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等一大批技术标准,通过模式管理追求最佳整体协调、最佳内部运作和最佳服务,为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保障。  

    环境保护与治理并重,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深圳市始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一手抓保护,一手抓治理,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做到高标准规划、高强度投入、大手笔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展环境质量建设工程、治污保洁工程和生态市建设工程。市政府于1997年末制订了《深圳市1998—2005年环境质量建设目标和任务》,全面实施河流综合整治、水源保护、城市污水处理、大气环境改善、环境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理以及生态环境改善等38项环境质量建设工程,对维持城市环境质量的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并重,切实解决水污染问题。按照“正本清源、截污治污、清淤疏浚、节水限排、补水造景、重建生态”的治水方针,加快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截污治污力度,投入28.7亿元对深圳河湾实施综合治理。目前,全市共有市政污水处理厂14座,总处理能力达到215.6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4年的46.03%提高到71.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1%,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9.28%。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稳步发展,不断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水平。深圳市建成了国内第一座垃圾焚烧处理厂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垃圾卫生填埋场;研究开发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和“城市生活垃圾生态填埋处理技术”,分获1998年和2002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共9座,总处理能力达到9100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03%(特区内达100%);建成日处理15吨的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中心,全市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建成危险废物预处理基地及安全填埋场二期工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处理工业危险废物近10万吨,提炼出以铜盐系列为主的十几种资源化产品,2005年入选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控制机制。深圳市开展了企业废气排放专项治理,修改了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条例,推出了“黄绿标”环保分类制度,2005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天数共计360天。截至2005年底,共创建噪声达标区385.46平方公里,全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77.4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2分贝。  

  开展了一系列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功能。先后实施了“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查处违法建筑和用地”、“城中村(社区)综合整治”、“清拆违章建筑”等大规模的专项治理行动,不仅使深圳市大量国土资源和城市公共空间得到了有效恢复和保护,居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影响深圳市环境质量的违法养殖、暴露垃圾、雨污混流、乱排乱弃等影响环境质量的问题。  

  虽然城市开发建设及快速的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巨大压力,但深圳市总体环境质量却保持在较好的水平。在荣获首批“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础上,2003年深圳市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城市”称号,并获得“中国保护臭氧层贡献奖”特别金奖。今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联合授予深圳市“保护臭氧层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高效运行  

  城市供水、燃气、供电、通信设施完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城市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供电设施状态良好,供电可靠率99.950%;燃气供应已基本实现了城市居民和商业建筑燃气化,设施完好率达100%,广东LNG(液化天然气)一期工程正式投产,标志着深圳进入天然气时代,全市能源结构更趋合理;每百人拥有电话(含移动电话)212部,国际互联网用户276.2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292.00万户。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建成了以轨道交通、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全市市政道路长3335公里,桥梁533座,特区内道桥完好率为95%,特区外为86%;建成了以轨道交通(地铁)、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小汽车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一体化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现有常规公交线路366条,总运力8403台,线网密度约每平方公里2.9公里,中心区主干道车辆平均时速平峰期达每小时39.4公里。  

  住宅小区发展完善,生活环境优良。深圳住宅小区以优美的环境、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为特色。联合国人居中心为表彰深圳市在住房建设与管理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颁发了联合国“人居荣誉奖”。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提升了园林绿化的生态质量,优化了城市的人居环境,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形成了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风尚,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正逐步向高品位的文化生态城市迈进。正如《生态园林城市与可持续发展深圳宣言》所言,“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的共同愿望。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建设适宜居住城市,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也是深圳的奋斗目标与美好憧憬。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成果,深圳市现已制定了《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提出了:区域、产业、空间、生态、社会、基础设施、节约型城市七大发展策略,进一步增强城市的环境承载力、综合竞争力和社会凝聚力,努力实现自然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发展。 深圳城管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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