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行业资讯 信息服务 在线办事 专题专栏
欢迎光临广西建设网     
  计划统计 | 建设工程 | 勘察设计 | 建设科技 | 村镇建设 | 规划园林 | 城市建设 | 房 地 产 | 建筑安全 | 工程造价 | 工程检测 | 培训注册 | 墙体革新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资讯-->村镇建设-->详细信息
 
重庆:强化村庄建设的《村庄规划导则》编制完成
2008-6-27 8:49:01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重庆市规划局了解到,重庆市于日前编制完成了首部《村庄规划导则》,以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技术指导。

    重庆市的《村庄规划导则》要求,村庄选址应充分结合自然环境条件,布局在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便于排水、通风的地段,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不占和少

占良田、林地。考虑到地震的影响,《村庄规划导则》还规定了村庄选址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同时应避开山洪、风灾、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区、地震断裂带、雷击高易发区、地方病高发区、重自然疫源地等自然灾害影响以及生态敏感的地段。

    在住宅标准上,《村庄规划导则》规定,主城九区范围内,村民住宅标准为每人20平方米至25平方米,主城九区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村民住宅标准为每人20平方米至3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连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此外,重庆市的《村庄规划导则》还对村庄规划布局、公共建筑用地规划、村庄防灾减灾规划等作出了规定。 (记者徐旭忠)


投稿】【打印】【关闭】  





记者两次航拍 见证南...

南宁市:加快项目建设...

恭城县认真开展“城管...

龙胜:强化县城古树保...


本月点击排行

关于本站入网服务网上广告本站导航联系我们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主办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承办 业务电话(0771)2260122、2260125 传真(0771)2260125
桂ICP备05001677号
webmaster@gxci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