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唐凯:城乡规划工作必须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国情,面对现实,面向未来,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科学确定城市和村镇的性质、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必须坚持依法管理,逐步实现城乡规划的法制化。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城乡统筹原则,合理布局原则,节约土地原则,集约发展原则,以及先规划后建设原则。
记者:“先规划后建设”,具体应当怎么做?
唐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是《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这是根据我国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的实际,从保障城镇发展的目标出发而提出的。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这一基本原则,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定的事权,及时制定城乡规划,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与监督;二是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保证法定规划的严肃性;三是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充分发挥法定规划对土地使用的指导和调控,促进城乡社会有序发展。(李兆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