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建设的核心价值。这就指出了党的建设的实质所在。认真学习领会,对加强党的建设意义重大。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这一性质决定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执政宗旨,是共产党执政的最高原则和最终追求,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征程中全部奋斗的最高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的执政,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党和国家一切决策、评判一切工作的根本准绳。党执政的目的着眼于人民利益,执政的任务致力于人民利益,执政的措施围绕着人民利益,执政的成效用人民利益来检验。在新世纪,我们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核心价值观具体化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成为指导党的执政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指导思想,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以人为本,就是大力张扬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核心价值。全力实施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载体和有效手段。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是党执政后的根本性建设,更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主线,其目的就是把党建设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党的建设的全部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一目标展开并实现这一目标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内在地统一于实现、维护、发展人民利益之中,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各项内容都是为了教育和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增强和提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的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挥党的先进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就是要提高全党和党的各级组织依据人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完成历史任务,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的能力;就是要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提高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自觉性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在危急时刻发扬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公而忘私的英雄主义气概;就是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自己的各项工作中于细微处见精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点点滴滴之处。能否做到这些,检验着党的建设的成效,也检验着党的建设的水平。 (刘启春 作者系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自治区党校研究基地副教授、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