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北京市司法局、市建委部署开展了物业管理纠纷专项调解工作。一年来,市、区县、街道和规模较大社区四级网络体系初步建成,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也已建立。
据市建委信访部门统计,今年前5个月,因物业纠纷群众来访数量仅占接访量的1%%,与往年相比数量和比例明显下降。与此同时,法院受理此类纠纷数量同比减少491件,这是此类案件3年内首次下降,大大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认为,通过调解解决物业纠纷是一种“民主政治”,即用协商的民主和谈判的民主,化解社会的矛盾。(张太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