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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涝灾害灾区民房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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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7-17 9:32:35 来源:南宁日报 |
记者16日从民政部门获悉,近日广西2008年洪涝灾害灾区民房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出台,方案要求受灾地区要确保在今年11月底以前,每户全倒户至少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使所有因灾倒房群众能全部搬入新居。
据我区民政部门统计,今年汛期以来至7月10日的洪涝灾害过程中,全区共倒塌民房31471户,82013间。
重建实施方案要求对倒房户倒房情况、重建户名单、补助金额等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结合灾区地形、地貌和人文习俗,在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千方百计避开灾害易发生地方建房,引导帮助倒房户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灾区五保户倒房重建要与敬老院、“五保村”的修建和扩建相结合,提高五保户的生活质量。
另外,方案还明确了倒房户的责任,即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的主体是因灾倒房户自身,政府的扶持帮助是在倒房户自主建房的基础上实施的救助行为。所有有自救能力的倒房户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等待和依赖思想,通过生产自救和向亲友借钱、银行贷款等办法积极主动地自筹部分建房资金,并尽快动工兴建住房,按自治区的时间要求建好和入住新房。凡有自救能力,又没有特殊原因不主动投资建房的倒房户,一律不给予建房补助。(田艳 黄光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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