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内各方政策的协调,对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至关重要。实施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战略,意味着广西的公共政策环境将发生较大变化,公共政策功能也必须随之调整和转变。广西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不断进行政府的公共政策功能转型和创新,以确保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战略的有效实施和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政策观念和目标转变
在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广西地方政府应确立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以推进国家战略实施和区域统筹发展为目标,克服短期行为,走出一条既不是盲目模仿“长三角”或“珠三角”,又符合自身实际的跨越发展之路。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各方由于资源禀赋等的差异,客观上存在着通过互利合作而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相互需要。而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涉及多方,只有目标一致,共同努力才能有序运转,实现既定的目标。与此相适应的政策观念应是,充分利用该地区的地缘优势,并以开放透明为原则,积极同区域外的国家和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广泛吸引各种合作伙伴参与,经过资源的整合和有效配置促使本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使合作各方共同获益。
◆政策调整的原则和重点
与泛北合作引起的公共政策环境和公共政策功能发生变化相适应,必须对广西原有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与修改。广西政策调整与修改的主要原则是:环境保护优先、统筹协调发展、突出优势特色、有序竞争合作、平等互惠互利。调整与修改的政策重点是:基础设施、交通物流、环境保护、能源合作、产业结构、工业布局、城市功能定位等。
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重要理论依据是广西出海通道优势。因此,加快广西沿海港口城市建设的步伐,以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构建支撑体系,对于这一宏观谋划的实现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努力解决好重复建设和隐性重复建设的问题,从长远和整体发展的需要出发,以港口、物流为基础促进区域内的合理分工与配合,有重点又循序渐进地集中投放和使用有限的资金,推动和加快物流业的发展,实现产业的链接和延伸,使之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和产业链,进而带动相关地区、行业经济的发展,扩大区域市场和经济发展空间。
◆政策机制和功能优化
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机制转型应以强化中央政府的协调作用为基础,同时,从弥补市场失灵的角度,在地方事务公共化的基础上强化中央政府在全局性公共事务方面的制度化权威,保证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约束,真正实现“弥补市场失灵”而不是导致“政府失败”。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对政府与市场等政策手段进行新协调,建立政府干预与市场协调之间的平衡关系。要打破行政壁垒,消除市场壁垒,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营造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环境,促进区域统一市场的建立,在区域内部形成优势互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合作体系。
地方政府必须进一步明确自身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中的职能、职责,转变地方政府公共政策的功能,即政府的公共政策不是包揽市场,而是弥补市场不足,创造一个有利于市场体系良性运转的体制与制度环境,从而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提供有力的公共政策支持和制度保证。广西地方政府要科学实施区域公共政策转型和制度创新, 建立具体、有效、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机制,通过激励性政策、引导性政策、保护性政策、协调性政策等,提供政策支持系统,从宏观上为区域合作创造制度上的条件,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政策的协调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是政策的一体化。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发展政策必须同区域政策相协调。协调的手段之一是由相关地区共同制定区域合作政策,共同推动企业主导型区域合作发展。地方政府在确定地区的发展方向时,必须考虑外部环境对自身所可能造成的影响,不能脱离外部变化来制定地方发展政策。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应努力促成区域内国家或地区的政策一体化,即区域公共政策应从面向国内或地方内部政策转向面向区域或国际间的区域公共政策。当务之急是加强本地区海关、检验检疫、交通运输、相互认证、贸易结算、人员往来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和相互合作,实行更优惠、更灵活的便利化措施,以促进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为企业开展投资贸易活动创造更加宽松、便利的条件。 (作者 叶大凤 系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