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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下午,桂林市召开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市政府刘明昱副市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樊伊宁主持会议。
会上,刘明昱副市长指出,整治户外广告要以维护桂林市“国家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形象,彰显自然山水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高标准地整治和规范我市户外广告和临街门店牌匾,改变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凌乱的局面。自治区人民政府马飚主席7月2日至3日在我市调研期间指出:桂林的户外广告过多过滥,广告牌占了空间,把桂林的风格、桂林的山水抢走了,要开展城市广告专项治理,还建筑本来面目。对大型立柱式广告、屋顶广告、墙体广告和立式广告牌进行专项治理,进行规范管理,统一规格,统一主色调,统一要求。同时对违章广告加大处罚力度,对没有办理规划设置手续、规划设置手续超时的要依法拆除,破损的广告也要分期采取拆除等措施,破坏道路与山水相衔接风格的路灯广告要加大治理,象北京长安街那样治理出一条干干净净的、让人心情舒畅的主要街道。市委、市政府要出台相关决定,或由市人大作出决议。市区禁止横额、标语、汽拱门、汽球、占道促销。这些既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又与桂林城市的风格,建筑的主色调不相容,必须禁止,宣传可以通过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市委、市政府7月3日连夜召集市四家班子、五城区及市直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传达了马主席的重要指示,并对市直各相关部门贯彻马主席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出台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印发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08]80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活动的通告》(市政[2008]58号),我希望大家按照通告、整治方案认真做好户外广告的整治任务:第一,要提高认识;第二,党政机关部门要带头;第三,从事商业经营的广告公司业主,要理解支持对户外广告进行整治的工作;第四,整治工作要在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要坚决清理重点道路和节点尤其是中山路、上海路、机场路等路段的那些档次低、效果差、设施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广告牌,力争在短期内改变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凌乱局面,使市区街景容貌有根本改善。
五城区、市直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及80多家广告公司的领导参加会议。(供稿:桂林市清洁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