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确定今后5年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12年,长春市50%以上的村镇基本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今后5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要达
据了解,2006年以来,长春市新建村水泥(油)路9358.5公里,建成乡村公路客运班线796条,日发车班次3567个,基本实现“村村通”目标。(记者周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