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布的《济南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年~2012年)》显示,济南市住房保障调控体系由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两大类构成。保障性住房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占建设总量的50%。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占建设总量的6.6%,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占9.2%,重点工程拆迁安置住房占18.4%,旧村(居)改造安置住房占9.3%,危简改造安置住房占6.5%。(邓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