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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用“财政杠杆”引导全社会节能
2008-8-18 8:13:47   来源:新华社
    为了引导全社会节能,山西省利用“财政杠杆”,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创新节能资金使用方式,采用贴息、补助、拨款、以奖代补等四种方式,激发政府、企业、居民的节能热情。

  山西省政府今后每年将拿出5亿多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重大节能项目的实施。省政府同时要求各市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节能专项基金,企业也要安排一定数额资金专项用于节能技术改造。

  在资金使用上,山西省不拘一格,采用贴息、补助、拨款、以奖代补等四种方式投向社会。

  首先是对生产高效照明产品进行补贴。补贴对象是中标生产企业,由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用户,最终受益者是广大消费者。补贴标准,对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城乡居民按50%给予补贴。

  从今年起,山西省还对节能交通工具和农业机械推广实行财政补贴。凡是改造天然气、煤层气和M85以上的甲醇汽车,政府对当年改造的每辆补助2000元,以后年度改造的每辆补助1000元;用于公交、城际客运的天然气、煤层气和M85以上的甲醇汽车,政府对当年改造的每辆补助1万元,以后年度改造的每辆补助5000元。

  山西省财政还将筹集安排3000余万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经济补偿和对拒不按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强制拆除费、场地平整费、植被恢复费等的补助。

  为了鼓励各市县特别是贫困县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淘汰落后产能的关系,对由于淘汰落后产能影响财政收入20%以上的县 (市、区),山西省财政将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由各市财政局汇总后于次年2月前报省财政厅。(记者王炤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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