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杭州市破解住房难相关专题会上获悉,杭州将出台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和经济租赁房政策解决两种“夹心层”百姓的住房问题。
记者了解到,第一个“夹心层”是指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个“夹心层”是指既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针对第一个“夹心层”,杭州推出的解决方案有三种:对最困难的市民,政府优先提供经济租赁房;条件稍微好点的,可以通过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解决;三是通过改善危旧房解决。针对第二个“夹心层”的解决方案,一是通过经济租赁房解决;二是提供限价商品房。
即将出台的《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实施细则》规定适用于第一个“夹心层”,即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且为无房户的,可以支付30%以上的首付款,向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并在租赁期限(五年以内)届满前,一次性按原初始售房价格购买其余面积部分。
享受租售并举政策的市民,在支付全部房价款后,方可领取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如果仍未全部购买的,相关部门将按照初始售房单价统一收回。用于租售并举的经济适用房,将与每一期经济适用房公开销售申请受理同步进行,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租金原则上由房屋的管理费、维修费和贷款利息等组成。
而即将出台的《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适用于两个“夹心层”,经济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包括:在杭州市区的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或为在杭州市区生活的本地居民等。经济租赁住房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用人单位分配入住经济租赁住房人员,累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租金按照收入水平实行政府补贴,年租金控制在家庭平均年收入的10%至20%,并实行只租不售。(屈凌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