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行业资讯 信息服务 在线办事 专题专栏
欢迎光临广西建设网     
  计划统计 | 建设工程 | 勘察设计 | 建设科技 | 村镇建设 | 规划园林 | 城市建设 | 房 地 产 | 建筑安全 | 工程造价 | 工程检测 | 培训注册 | 墙体革新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行业资讯-->建设工程-->安全质监-->详细信息
 
浙江省实施“强塘固房”工作侧记
2008-8-19 14:53:52   来源:中国建设报
  浙江省是一个自然灾害尤其是台风、洪涝和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的省份。近日,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固房”部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今后5年的“固房”工作任务。会议提出了浙江省“固房”工作的目标,明确了“固房”工程的工作重点和基本原则。  

  今年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全面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全面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切实增强防范和应对台风等自然灾害能力。其中“强塘”的重点是加强对海塘、江塘、山塘以及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由水利部门牵头;“固房”的重点是提高全省特别是沿海地区农房抗灾水平,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不久前的“强塘固房”工作汇报会上强调,要通过若干年努力,在全省建成布局合理、标准适宜、体系完备、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防灾减灾工程体系,使海塘、江塘、水库、山塘等水利工程防护能力达到国家标准,使防灾减灾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省长吕祖善指出,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和预测全省自然灾害发生和对人民群众造成危害的原因,提高实施这一工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抓紧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新建住房的质量安全。  

  会议提出,到2012年,浙江省实施“固房”工程要实现“六个基本”:一是基本完成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既有危旧房改造。重点对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危旧房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进行改造加固,基本消除既有危旧房结构安全隐患。二是基本完成地质灾害严重隐患区域搬迁或治理。开展应急勘查、治理、排险等防治工程,基本完成地质灾害严重隐患区域的农户搬迁或工程治理。三是基本完成农村避灾安置场所建设。修订完善防灾应急预案,建成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设施网络,确保灾害来临时人员科学有序转移和妥善安置。四是基本建立农房救助体系。以农村困难群体中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和因灾倒房困难户为主要救助对象,通过新建、改建、修缮、置换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五是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加快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使农房建设实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专人管理”,新建农房基本做到“选址科学、结构合理、施工规范、选材可靠、体现乡土特色”。六是基本建立三位一体的农房防灾减灾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避灾转移安置和灾后重建扶助政策,实现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防控和帮扶,切实提高农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能力。  

  2008年,浙江省实施“固房”工程的重点工作包括7个方面:一是开展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摸清全省农村危旧房底数,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2008年~2012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计划。二是扎实推进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确保完成1.6万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任务。三是加快实施农村地质灾害避险,完成地质灾害危险区域1万人避险搬迁。四是加强农村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防灾备灾工作,新建1000个左右县、乡两级避灾安置场所。五是全面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现全省农房全覆盖,并探索建立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与农房建设管理的联动机制。六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依据县市域总体规划,完成75%%中心村建设规划和60%%保留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七是加强新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农房开工备案、竣工验收和备案等制度,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施工技能培训。  

  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实施“固房”工程中要紧紧把握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政府要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保障、加大财力支持力度、开展社会扶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安全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农户从“政府要我‘固房’”转变为“我自己要‘固房’”。二是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把实施固房工程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及农村土地整理等有机结合起来,把危旧房改造、避灾场所建设与违章建筑治理、村庄整治建设、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等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从浙江省农村地域多样性、灾害发生区域特征比较明显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性较大的实际出发,科学把握农房质量安全状况和自然灾害破坏特性,有针对性地组织指导农民群众进行危旧房改造和新房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搞形式主义;要多开展雪中送炭,多关注灾害频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困难群众、受灾群众。  

  为加强“强塘固房”工程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期将专门下发实施“强塘固房”工程的文件,并随文印发“强塘”和“固房”两个实施方案,将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列入市县和省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同时,还将在资金补助、用地保障、机构建设、法规制定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 楼冰
  

投稿】【打印】【关闭】  





崔智友在发改委发展大...

平果绿化美化县城迎大...

玉州四个城建商贸项目...

鸟瞰防城港(图)


本月点击排行

关于本站入网服务网上广告本站导航联系我们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主办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承办 业务电话(0771)2260122、2260125 传真(0771)2260125
桂ICP备05001677号
webmaster@gxcic.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