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从人口学的角度看,城镇化是居住在城镇地区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提高的过程,是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并在城市集中的过程。
2007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已达44.94%,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全国有14个省区市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广西以36.24%的比率在全国排第25位,仅高于四川、河南、甘肃、云南、西藏、贵州等6省区,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7个百分点(见表1);在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中排第7位,比西部地区平均水平37.8%低1.56个百分点。
按目前全国、西部地区和广西的发展速度综合测算,广西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需15年;超过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如果增幅提高到年平均增加2.2个百分点,需10年,如果增幅提高到年平均增加2.36个百分点,则只需5年。
表1 2007年全国各省区市城镇化水平一览表
|
地 区 |
城镇化
水平% |
地 区 |
城镇化
水平% |
地 区 |
城镇化
水平% |
地 区 |
城镇化
水平% |
|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
84.50
76.31
40.37
44.03
50.15
59.20
53.16
53.90 |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
88.70
53.20
57.20
38.70
48.70
39.80
46.75
34.34 |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
44.30
40.45
63.14
36.24
47.20
48.34
35.60
28.24 |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31.60
28.30
40.62
31.59
40.07
44.02
39.15 |
造成广西城镇化水平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历史欠帐太多,二是没有很好抓住几次行政区划调整的机遇。由于与越南接壤,多年来,广西作为援越抗美和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最前沿,承担了大量的后勤支援任务,无暇顾及城市建设。加上地处少数民族自治区和贫困山区,生产力低下,经济欠发达,城市建设规模不大,城市布局不合理,城市经济整体实力不强、动力不足,无法拉动城镇人口快速增长,造成城镇人口基数少、比重长期偏低。虽然有几次比较大的行政区划调整,如北海、防城港设市和贺州、崇左、来宾异地建市以及钦州、玉林、贵港、百色、河池等地区撤地改市,加上部分县改市(区)和大批乡改镇等行政区划变动,但由于指导思想和整体规划上存在问题,没有很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致使广西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不快,与全国和西部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的速度太慢。
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当时广西的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并不大。1953年,全国的城镇化水平为12.46%,广西为8.52%,仅差3.94个百分点。但是由于上述原因,到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差距拉大到11.54个百分点,37年间,每年以0.31个百分点的差距在扩大。1990年以后,广西经济社会逐步加快发展,带动了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1990-2007年17年间,广西城镇化水平增长了21.37个百分点,年均增幅1.26个百分点;同期,全国城镇化水平增长18.49个百分点,年均增幅1.08个百分点。17年来,广西的城镇化水平增幅虽然大于全国,但由于城镇化建设起步晚、基础差、发展水平低,与全国差距过大,而且城镇人口基数过小,因此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速度并不快,17年仅缩小差距2.8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缩小差距0.17个百分点(见表2),照此分析,广西要赶上全国平均水平任重道远。
表2 1953-2007年广西与全国城镇化水平对照表
|
年份 |
城镇化水平 % |
年份 |
城镇化水平 % |
年份 |
城镇化水平 % |
|
全国 |
广西 |
全国 |
广西 |
全国 |
广西 |
|
1953 |
12.46 |
8.52 |
1994 |
28.51 |
- |
2001 |
37.66 |
28.20 |
|
1964 |
17.98 |
10.82 |
1995 |
29.04 |
18.45 |
2002 |
39.09 |
28.30 |
|
1982 |
21.13 |
11.83 |
1996 |
30.48 |
18.98 |
2003 |
40.53 |
29.06 |
|
1990 |
26.41 |
14.87 |
1997 |
31.91 |
19.10 |
2004 |
41.76 |
31.70 |
|
1991 |
26.94 |
- |
1998 |
33.35 |
21.82 |
2005 |
42.99 |
33.62 |
|
1992 |
27.46 |
- |
1999 |
34.78 |
22.92 |
2006 |
43.90 |
34.64 |
|
1993 |
27.99 |
- |
2000 |
36.22 |
28.13 |
2007 |
44.94 |
36.24 |
与西部地区各省区市相比,广西的城镇化水平居中等偏下位置,自2000年以来排第7的位次没有变化,平均增幅也是排在第7位。相反,原来基础比广西差的四川、云南、西藏等省区,城镇化建设速度都比广西快,排位除四川不变外,云南前进了2位,西藏前进了1位。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广西仅高于西藏排在第4,与排在西部地区第1的内蒙古自治区相差13.91个百分点。几年来,西部地区变化最大的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其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幅度令人瞩目。不仅平均增幅排在第2,发展水平也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发展速度远超广西,7年拉大与我们的差距近1倍。2000年,宁夏的城镇化水平为32.4%,比广西高4.2个百分点;2007年,宁夏的城镇化水平为44.2%,比广西高7.96个百分点(见表3)。所以,以广西目前的发展水平,超过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仍需时日。
表3 西部地区各省区市2000-2007年城镇化水平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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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2000年 |
2007年 |
增 减
百分点 |
增 幅 排 位 |
|
城镇化水平% |
排 位 |
城镇化水平% |
排 位 |
|
西部地区 |
29.70 |
|
37.80 |
|
8.10 |
|
|
内蒙古
重 庆
宁 夏
青 海
陕 西
新 疆
广 西
四 川
甘 肃
云 南
西 藏
贵 州 |
42.70
35.60
32.40
34.80
32.30
33.80
28.20
26.70
24.00
23.40
18.90
23.90 |
1
2
5
3
6
4
7
8
9
11
12
10 |
50.15
48.34
44.02
40.07
40.62
39.15
36.24
35.60
31.59
31.60
28.30
28.24 |
1
2
3
5
4
6
7
8
10
9
11
12 |
7.45
12.74
11.62
5.27
8.32
5.35
8.04
8.90
7.59
8.20
9.40
4.34 |
9
1
2
11
5
10
7
4
8
6
3
12 |
按照广西“十一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目标,到2010年,全区城镇化水平将达到40%,再用10-15年时间,将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实现前一个目标,今后3年内,广西的城镇化水平必须保持每年1.6个百分点的增幅;实现后一个目标,要在10年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广西的城镇化水平增幅必须达到年平均1.9个百分点以上。要在15年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广西的城镇化水平增幅只需保持2007年的水平即可。
实际情况是,2000-2007年7年间,广西的城镇化水平增幅虽较高,但平均增幅仍略低于全国。主要是受2000-2003年增幅过低的影响,这3年,广西城镇化水平年均仅增0.31个百分点。2004-2005年,南宁市行政区划调整猛力推动了广西城镇化水平的大幅上升,两年年均增幅达2.25个百分点。2006年回归到正常水平,年增1.02个百分点。2007年增幅虽有回升,但也仅增了1.6个百分点。
因此,如果不实施超常规发展的战略,不进行较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变动,不大力推进大城市和地区中心城市城区的发展,仅靠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和正常的人口机械迁移,广西在10-15年内赶上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将无法实现。
由此看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广西的城镇化水平要拉近与全国的距离直至赶上全国平均水平、跟上西部地区发展的步伐,亟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实施超常规发展战略,从以下几个方面重新调整发展思路:
一是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政策,有计划地调整行政区划,继续大力推进大城市和地区中心城市建设和重点市镇建设。在两三年内,把条件基本具备的县撤县设区或撤县改市,扩大县级市规模,抓好边境县县城建设。如将柳江、临桂、灵川、苍梧撤县设区,撤消部分乡镇,设立适量的街道办事处,扩大城区范围;将平果、全州、鹿寨、宾阳、横县、合浦撤县改市,将原县城周边的村委会改居委会,使原本就居住于城镇区域的人口纳入统计范围;将凭祥、东兴等边境城市的规模调整扩大,利用东盟贸易物流园区建设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的机遇,实施人口流入特殊政策,吸引国内外人员创业建厂开店和从事商贸娱乐服务,使每个城市的常住人口规模达到20-25万人;将宜州、北流、合山、岑溪、桂平等县级市的原有行政区划再作调整,扩大城区规模,延伸城市管理区域;加快与越南接壤的靖西、那坡、大新、宁明、龙州等边境县的县城建设和改造,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定居,在强化“国门”形象的同时,依托山水旅游和矿产资源开发,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打造成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边境重镇。与此同时,进一步撤并我区的现有乡镇,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全区2/3的乡改为镇,按规定在镇所在地设居委会,增加城镇人口。
二是在设区的地级市城区中撤并乡镇,多设街道办事处,消灭“城中村”,把居住在城市区域的农村人口和城市区域延伸部位的农村人口纳入城镇人口统计范围。据2007年底统计,广西设区的市共设街道办事处104个。其中,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5个老城市就有80个,占全区总量的76.9%。玉林、钦州、来宾3市有15个,占全区总量的14.4%。其他6个市除崇左市江州区未设街道办事处外,每个市的城区仅设1-2个街道办事处,占全区总量不到9%,而乡镇设置所占的比重太大。这种状况,造成我区城市城区范围偏小,城市人口偏少,直接导致城镇化率偏低。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在广西全区城镇人口中,市镇人口数量倒挂,城市人口仅占14.34%,镇人口占21.9%;城市人口与全国平均比重27.72%差距甚远,镇人口比重则超出全国平均比重4.68个百分点。这说明,广西的城市建设规划布局不合理,城市规模过小,吸纳和聚集人口的功能较弱。按照现行统计方法和口径,遵循科学发展的原则,撤并乡镇,整建制地改乡镇为街道办事处,是一些省区城镇化率提高较快的重要经验。广西应该认真总结和学习这些实用可行的经验,摆脱权力分配的怪圈,进一步加快城市城区发展。要根据实际情况,把每个地级市尤其是贵港、贺州、防城港、百色、河池、崇左等市与中心城区毗邻的乡镇整合改设为街道办事处,尽快大幅度地提高城镇人口比重;把所有在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改设居委会,恢复“村民”们城市居民的真实身份;把位于城区延伸区域(城乡结合部)的村委会改为居委会,规范城市人口管理。
三是以北部湾经济区为载体,加快形成“南北钦防”一体化城市格局。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是广西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机遇。以北部湾经济区为载体,加快形成“南北钦防”一体化城市格局,是广西城镇化超常规发展的捷径。据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资料推算,2007年底,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4市常住人口为1240.5万人,城镇人口541.4万人,城镇化水平43.6%,是广西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地区。北部湾经济区几个市在实行经济一体化的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规模、就业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规划,优化整合,加快形成类似于“珠三角”和湖南“长(长沙)、株(株洲)、潭(湘潭)”那样的一体化城市格局,扩大北部湾经济区一体化城市格局的扩散、辐射范围,发挥其对城镇化建设的强力拉动作用,争取用3-5时间,使这一地区的城镇人口增加到700万人以上,城镇化水平提高到53%左右,拉动广西城镇化水平至少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从而为实现赶上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这方面,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与我区“南北钦防”相似的湖南“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城市群,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6年,该地区城镇化率超过5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新增城镇人口30万人,占全省新增城镇人口的1/4。
四是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工业化是通向城镇化的桥梁,是城镇人口快速增长的助推器,只有工业化的进程和规模达到一定水平,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才会成为现实。国内外的实践证明,通过工业化来带动城镇化,不仅是必然的,而且是可行的,广西应该坚定不移地推进“以工促城”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在今后几年内,百色市的几个重要铝业基地和北部湾经济区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除了加快建设投产之外,要抓好服务业配套建设,大规模地增加非农产业就业岗位,吸纳外省经商服务人员和区内农村务工人员就业落户;南宁、桂林、百色等地各县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更多的农民进城就业提供机会;各地的工业经济开发区都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娱乐设施,加快发展餐饮、旅馆、贸易等第三产业,尽快形成能兼容各种层次和类型人才充分就业的平台;各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和库区移民安居点选址,要尽可能靠近城区、县城或乡镇政府所在地,使示范点和移民安居点在地理位置上纳入城镇人口统计范围。
五是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在全体公民中实行国民身份平等政策,给予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劳动力市民化待遇,降低乡村人口进城门槛,培育城镇化发展的新机制。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同时又符合迁移户口条件的,应允许乡村人口解决夫妻互相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进城入户问题,为乡村人口成批量地向城镇迁移和聚居消除障碍。据了解,湖南省仅通过实施与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关的加快城镇化建设的新政策,2006年就有51万乡村人口落户城镇,相当于广西全年新增城镇人口的82.3%。而在这方面,广西应该大有潜力可挖。
六是在农村地区继续强化计划生育政策,减少政策外生育,减缓乡村人口自然增长的速度。据统计,2007年全区政策外出生人口达15万人。政策外多孩率连年居高不下,一些地方高达10%。我区的乡村人口比重大,政策外生育又主要在农村。乡村人口每增加1个百分点,就相当于抵消城镇人口增长1.7个百分点。这种状况不改变,广西的城镇化很难摆脱落后局面。因此,在农村地区减少政策外生育尤其是政策外多孩生育,是提高广西城镇化水平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各地必须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重点抓好农村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降低政策外多孩率,保证每个年度生育计划控制目标的实现,尽可能地减缓乡村人口自然增长的速度,为广西的城镇化水平稳定提高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