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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今后新建商品房必须按规定增设无障碍设施
2008-8-20 17:26:40   来源:新华日报
    记者19日从南京市创建文明城市无障碍建设推进会上获悉,今后,该市所有旅游景点都必须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设立坡道;新建商品房必须按规定增设无障碍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造价。

  据悉,南京在2004年被评为首批“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但已建设施在维护和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盲道被占用、破坏,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施不到位现象十分普遍。为此,南京昨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市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室外公共厕所等地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督查。不合格建筑必须限时整改,确保8月30日前完成各项建设改造任务。建设改造资金在房屋维修基金中列支,无法保证资金的,由各区政府安排补贴。 (陈熹熹 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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