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司长魏殿生在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城市森林建设与人居环境改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和“森林覆盖率达到20%”是“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奋斗目标。
魏殿生说到,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林业建设,为改善生态环境,拓宽人类生存发展空间,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相继启动了“三北”防护林,长江中上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等一系列林业生态工程,发起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和森林恢复行动。20世纪末21世纪初,国家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之路,颁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了生态建设力度。启动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三北及长江流域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速生丰产林建设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适时调整生产关系,实行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生态,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十五”时期,全国共完成造林4.8亿亩,年均造林近1亿亩,全民义务植树120亿株,14.3亿亩森林得到有效管护,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4.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16.55%提高到18.21%。实现了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双增长。荒漠化土地从上世纪末年均扩张3436平方公里逆转为每年缩减1283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减少,局部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有所增加。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把“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和“森林覆盖率达到20%”作为“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奋斗目标。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做贡献的发展思路。继续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海岸带的生态保护与管理,增强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生态恢复。
魏殿生在发布会上继续说,我国城市绿化覆盖率已上升到36%,同时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了村屯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和荒山绿化步伐。
2001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推进。
经过多年努力,目前,我国城市绿化覆盖率已由2000年的28.15%上升到3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2000年的6.52平方米增加到8.6平方米。全国已评选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区)”36个,“国家森林城市”7个,“国家园林城市(区)”138个。
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改善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国家林业局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成立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指导性文件,并与中央宣传部、文明办、全国绿委联合开展“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各地以创绿色家园为切入点,加快了村屯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和荒山绿化步伐,不仅发展了农村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目前,我国山区农村林木覆盖率均在30%以上;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2%提高到现在的15.7%,农田林网防护面积占宜建林网农田面积的78%,平原地区村镇绿化总面积达5032万亩,人均公共绿地8.3平方米,路、沟渠、河流绿化率分别达到85%、56%、72%,“白天不见村庄、夜晚不见灯光,平原有森林,林内有粮仓”成为平原农村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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