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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适房换房手续8月31日截止 换房不能有偿交易
2008-8-25 11:37:47   来源:经济晚报
    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南昌市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工作即将结束,城东、城南、红谷滩和昌北四个小区中签户大多选到了适合自家居住需要的经济适用住房,但也有部分中签户对所选住房的位置、户型或套面积不甚满意,希望与其他中签户互换。为此,南昌市经济适用房领导小组作出了具体的安排:换房人应在8月31日之前,到城南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康泽园的办公现场,办理换房手续。
    
    《换房须知》规定,凡2007年度第二批9422户购房家庭、578户轮候购房家庭和首批试点的18户轮候购房家庭中已选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若对所购经济适用房不满意,均可提出换房的要求。
    
    有换房需求的购房家庭报各区经房办,各区经房办汇总后报市经房办将汇总信息登录在南昌房地产信息网(网址:http://www.ncfdc.com.cn)构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换房信息平台上,各换房家庭通过信息平台获取换房信息,寻找换房对象。记者在该网站上看到406条换房信息,约占本期购买经济适用房总数的4%左右。
    
    换房须知还特别强调,经济适用住房换房双方不能进行有偿交易,一经发现,即取消交易双方家庭的购房资格,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在换房后放弃购房的, 2年内不能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丁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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