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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节能建筑物将挂标识牌能效不达标不准售卖
2008-8-27 11:01:04   来源:黑龙江日报
    针对国务院日前公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两项条例,目前,哈尔滨市正在加紧制定实施细则,并有望于近期进入具体执行期。按照相关法规,从明年起,哈尔滨将通过实施建筑能效标识制度,让百姓真正住上能达到冬暖夏凉效果的房子。

  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已建成节能建筑3100万平方米,占全市既有建筑总面积的两成左右。其中,像白毛小区这样节能达65%的建筑有12万平方米。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每年将建成节能建筑6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民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00万平方米。但由于未实行节能建筑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住宅的推广工作却面临着重重阻力。“两项条例实施后,将成为哈尔滨的建筑节能工作的助推剂。”哈市建委墙体材料改革节能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说,根据两项法规,目前哈尔滨正在加紧制定实施细则,在今冬采暖期过后,通过建筑能效测评和审查后,给节能建筑物挂上标识牌。

  据介绍,目前哈市还尚未实施建筑物能效标识制度,这直接导致满足节能实际标准的新型墙体材料供应量不够,相关法律不完善,开发商与消费者对能效标识理解不一致等一些列问题。由于建筑设计、材料、施工和节能措施相关知识太专业化,百姓在买房时很难辨别什么是真正的节能建筑,同时开发商借机谎报建筑节能率,让节能工作大打折扣。为杜绝这种现象,哈市今后将通过建筑能效标识制度以使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制度标准,不断加大建筑能效测评审查,对能效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坚决制止在市场上售卖。

  据介绍,两项条例实施后,哈市将根据两部法规制定本埠的鼓励办法,对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对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罚款、赔偿、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记者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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