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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新办法
2008-8-29 10:27:53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作出规定,今后建设单位应在施工、销售现场张贴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该办法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建筑节能的专项内容,由当事人双方对节能性能、节能措施作出承诺性约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对节能措施的保修期作出明确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对围护结构保温工程的保护要求及门窗、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公示建筑节能信息的,将根据《节约能源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李清瑞、王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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