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山西省将于9月15日至30日专项检查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实施情况。
监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环,但由于一些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时故意压价或拖欠费用,导致监理单位运作困难,为此,山西省实行建设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就《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将监理费先行打入监理专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条件进行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此次将主要检查各地监理服务收费专户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以及专户资金管理等情况。检查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向全省通报,作为各地年度考评依据之一。专户管理实施情况较好的,将在年度工程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中优先考虑。
对检查中发现不自觉执行监理服务收费标准,签订阴阳合同的建设和监理单位,一经查实,将把其列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给予处罚。对恶性压价竞争、越级承担监理业务、监理人员配备不足、监理工作质量不高的监理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