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山县先后出台了《龙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有效地堵住了工程发包过程中容易诱发腐败的漏洞。在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的同时,全面推行“双合同制”,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廉政责任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从无形到有形、从隐蔽到公开、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据了解,自该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办成立以来,累计完成招投标项目210个,中标造价合计4.961亿元,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问题。(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