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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意见严格管理灾后重建工程
2008-9-2 9:08:56   来源:中国建设报
    为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近日,陕西省建设厅对灾后重建工程开工建设和农房重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施工图审查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新实行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规范执行;施工图审查时限控制在2~5日内;审查收费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的70%收取。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省建设厅在受灾严重的汉中市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承发包交易活动和施工图审查工作。 

  意见要求,灾后重建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在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质量安全监督委托书后,建设主管部门可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他应提供的资料可按照“先干后补、边干边补”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尽快补充完善。 

  对于农民房屋重建,灾区集中安置点的农民自建房可以自选房型,县建设局统一调动当地施工队伍有偿施工。王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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