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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居民污水处理费上调66%
2008-9-3 9:12:05   来源:新华网
    记者日前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对污水处理费日前进行了调整,由0.3元/立方米上调至0.5元/立方米,上涨66%。

    据了解,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自1998年6月开始征收,目前的征收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3元/立方米,其他用水0.45元/立方米。按照

国家节能减排目标,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在“十一五”末要达到80%,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70%。为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费用,兰州市政府决定提高污水处理费,甘肃省物价局日前正式批复了兰州市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意见。兰州市将根据建设部的要求,以后将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

    甘肃省要求,污水处理费调整后,污水处理企业要切实做到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排效益,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全部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 (记者连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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