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兰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自1998年6月开始征收,目前的征收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0.3元/立方米,其他用水0.45元/立方米。按照
甘肃省要求,污水处理费调整后,污水处理企业要切实做到达标排放,充分发挥减排效益,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应全部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 (记者连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