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质监局、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节能环保规范》,该规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规定,物业公司在办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登记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行为。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宇内,12时至14时的午休时间和夜间10时至次日7时,物管公司需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此外还需设置热线服务电话在管理服务区域内标示,为小区业主、住户提供大件物品回收、建筑余泥清运服务信息。
对于供水设施设备,规范要求,要求每日检查水泵控制箱仪表、指示灯、开关、电源、电压、电机工作电流。对供水管路与阀门,要求每日检查阀门开关位置、管路接头、压力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管道,清洗滤网,清洁减压阀;每半年至少检修一次水龙头;清洁管井、管道与支架。二次供水上、下蓄水池则要求每周检查水池箱体及盖锁、防蚊网、密封条、管道、进水阀。
此外,对于小区会所,规范要求物管须严格控制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 (记者 陈志龙 通讯员 左宜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