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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06项城管权力首次下放到街道
2008-9-4 9:57:02   来源:广州日报
    106项权力首次下放到街道,街道将首次拥有执法权。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越秀区获悉,无照商贩、交通占道、市政管理等106项城管权力将正式下放到街道,越秀区将原本区直管的各街道城管中队“人、财、物、责、权、利”下放到街道,小街道从此可对“六乱”等现象进行执法。越秀区政府副区长齐小平向记者透露,这是越秀区在全市率先向街道“放权”,东湖、大东等6个街道将率先“获权”,并计划向全区各街道“放权”。 

  越秀区城管大队负责人解释说,城管的执法任务包括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无照商贩、交通占道、建筑施工以及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等15个方面106项行政执法权,以后这些权力都将下放到街道。 

  该负责人说,乱倒垃圾、乱丢乱吐,街道都能执法了。如对日常当中最常见的乱倒垃圾等“六乱”行为,街道直接指挥城管中队,对“六乱”直接执法。换句话说,以前没权的街道将获得街道城管“话事权”,连街道中队队员、队长任免等街道也有权“话事”。 

  据介绍,越秀区城管大队在放权之后,只保留5个直属的专业中队。为避免重复执法,直属的专业中队只对一些重大案件或是专业性比较强的案件进行监控,如“两违”等涉及到区层面上的事情则仍然归区城管大队统管。(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越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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