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位于安徽省的最南端,是蜚声海内外的著名旅游城市。
近年来,黄山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作为维护黄山市水资源供需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节水型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并把创建工作摆到了改善黄山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和建设“和谐黄山”的战略高度,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调整用水结构,培育节水型产业,提高科学合理用水的水平,加强水循环利用,减少污水排放,增强市民的节水、惜水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目前,黄山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节水法规体系和良性水循环体系,各项指标也基本达到了全国节水型城市的考核标准。
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一)成立创建领导组,市长挂帅组织到位。黄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将其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市政府成立了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组,由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建委、发改委、经委、水利局等20多个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在领导体制上实行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市区两套班子共同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局面。
(二)制定创建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保障到位。黄山市按照全国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了《黄山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和《各部门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的相关工作任务,把创建的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市政府分别与各区政府、各责任单位签订了《黄山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目标责任状》,并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中。同时,黄山市还出台了《黄山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宣传工作方案》、《黄山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督察工作方案》等,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健全三级管理网络,明确机构职责到位。早在1989年黄山市就成立了屯溪区节水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心城区节水工作。1994年,市区两级建委合并改为市节水办公室。2006年,经市编办批准成立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城市水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等水务工作。黄山区、徽州区也相应成立了节水管理机构。全市城区基本形成了市水务办—区水务办—计划用水户的用水管理三级网络,为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强化节水意识,教育宣传发动到位。黄山市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家庭的创建活动,十分重视对青少年和居民家庭的节水知识、节水意识的普及教育。市建委、水利、环保、经委等部门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城市节水宣传周”、“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和“中国节能周”等有利时机,采取各种形式,多方联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制定法规,编制规划,依法管理节水工作
(一)完善节水规范性文件。黄山市十分重视供水、节水、地下水的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早在1998年,市政府就发布了《黄山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黄山市城市供水管理规定》。随着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和地下水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市政府及时修订和出台了《黄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黄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黄山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黄山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黄山市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管理部门、供水企业和用水单位(个人)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依法从事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管理和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
(二)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规定。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黄山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中,黄山市就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节水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做出了明文规定。市建委、发改委、规划局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黄山市建设项目节约用水“三同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三同时”的实施细则,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方案,必须要有节水设施的设计篇章”,“节水设施建设完工后,经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给予供水”。长期以来,各相关部门在项目报批、方案评审、图纸审查、施工管理等过程中坚持严格把关,有效地控制了耗水设施的使用,真正把节水“三同时”规定落到了实处。
(三)认真制定落实《黄山市城市节约用水专业规划》。黄山市在完成全市水资源状况调查,并对水资源条件和特点进行系统评价的基础上,科学预测了用水需求和可供水资源的发展趋势,组织编制了《黄山市城市节约用水专业规划》,为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和各行业综合管理部门挖掘节水潜力、合理确定和细化节水目标和计划创造了条件。
科研节水,技改节水,扎实提高用水效率
(一)积极推进节水设施建设和挖潜技改。近年来,黄山市各工业企业加大了在节水设施和节水技改方面的资金投入,累计投入技改资金近千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安徽省恒远化工有限公司环氧树脂生产能量优化改造项目”采用热能循环回收工艺、改造环氧树脂生产线重点耗能工序,年节约1.05万吨标煤、节水50万立方米。
(二)重视节水科技立项,扶持重、难点技术攻关。长期以来,黄山市非常重视在节水方面的投入,建立了完善的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2007年的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同时,通过财政拨款、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贴息、退税等方式,对节水科技项目坚持给予重点扶持。2007年,省财政厅、经委下达了企业技术改造贴息等专项补资达249万元,用于对黄山市有关节能节水技改项目进行补贴和扶持。
(三)积极推广应用节水型用水器具。一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为严禁非节水型器具进入市场流通,将耗水型卫生器具排除在市场之外,黄山市建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市区各销售商严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老式水箱、便器,限期自查清理撤柜,并多次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市场执法检查整顿。目前,城区市场中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卫生洁具已基本绝迹。二是要求凡计划用水单位的房屋内未完成淘汰便器水箱和配件更换的,由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更换;对计划用水单位以外的公有房屋仍使用淘汰便器水箱和配件的,督促房屋产权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制订计划,分期分批进行改造。三是大力推广节水器具,要求黄山市新建建筑物(包括住宅小区)均要采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和相关节水器具;旧的小区必须限期进行改造。同时,市政府近几年投入了部分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城区部分家庭的非节水型器具改造。经过努力,黄山市城市节水型器具普及率已经达到了100%%。
(四)开展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一是再生水利用方面:中心城区在2002年就实施了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2005年7月,日处理量5万立方米的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配套的沿江截污管道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后即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回用工作,厂区的园林绿化、景观用水大部分采用回用水,厂区周边的农田灌溉也已积极利用。黄山高尔夫酒店等单位积极开展中水处理和回用系统建设,2005年投资100多万元建成日处理能力15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和回用系统,经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高尔夫球场绿化浇灌等。目前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1.5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项目已完成立项、科研,正在进行初步设计。二是雨水利用方面:黄山市部分企业、单位、小区在建设之初就提出雨水利用的设想和规划,并加以实施。如黄山华兰化工有限公司在建厂设计时就布置了月均可收集水量容积的池塘,收集厂内道路、屋面雨水用于粉末车间的间接循环,该系统2005年建成,年利用量1万立方米。96151部队、黄山学院、东方丽景小区等单位结合山区城市特点,利用天然或人工挖掘的湖、塘就近收集周边汇水区域的雨水及道路、屋面雨水用于单位内的景观、绿化等生态用水。全市城市2007年雨水利用率达6.05%%。
推进供水管网改造努力降低漏损率
(一)加快供水管网改造,从源头上控制漏损。从2000年开始,黄山市自来水公司对市区的陈旧供水管网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制订了具体的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并结合一户一表改造等为民办实事工程的全面铺开,对市区陈旧的供水管网设施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2003年,黄山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立项并实施。据统计,近年来,黄山市自来水公司在供水管网设施改造方面的工程总额达2330万元,改造DN100以上管道54.6千米,为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完善企业内部制度,从管理上控制漏损。多年来,黄山市自来水公司强化内部管理,先后制定完善了供水管理的多项制度,使企业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他们一直把漏损控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配备了专门人员和专用仪器设备、车辆、定期巡线、查漏,使漏损控制工作更加切实有效。
(三)严格执法,规范用水,为控制漏损提供有效保障。黄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违章用水、盗取消防栓用水等加强巡查,对市政、环卫、园林、消防等用水加强管理,实行定点装表计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用水行为,有效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目前,黄山市的城市管网漏损率已从2003年的17.95%%下降到2007年的12.16%%。
逐步理顺水价机制,科学调控用水行为
(一)积极推进水价改革,逐步提高供水价格,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精神,黄山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和改革水的价格体系,先后进行了多次的自来水价格改革调整,供水价格稳步有序提高,充分发挥了价格对节水的经济杠杆作用。同时,按照污水处理厂保本微利运行的原则,逐步加大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不断增强用水单位和个人的自我约束力,也为今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的实施打下了基础。
(二)制定相关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随着黄山市居民供水大规模“一户一表”改造的开展,从2005年3月1日开始,黄山市制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每户每月16吨、每户每月17吨~25吨、每户每月26吨的三个级别,每一级别对应不同的标准。黄山市加快了“一户一表”改造进度,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把阶梯式水价全面落实到位。
(三)加强超计划用水加价管理。黄山市从1989年开始对非居民用水实行了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制度,定期下达计划用水指标,对公共生活用水实行定额考核,对工业用水实行产品单耗和万元产值取水量考核,对超计划用水单位收取超计划加价水费,并将上述指标作为评定节水先进企业(单位)的依据,收到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今天的黄山市,节约用水已蔚然成风,成为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单位、每一位市民的自觉行动。重视生态与水的密切关系,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推动节水型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让美丽的黄山市更加绚丽,是黄山人不懈的追求。 中共黄山市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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