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以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招标前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等相关资料送到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经监督人员核准后才能对外发布和出售。有时,监督人员对提交的备案资料改动次数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反复跑几趟才能过关,既影响了办事效率,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如今,只需轻点鼠标,便可将备案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监督部门的电子信箱,监督人员当天就可以将核准过的备案资料再发送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这样不仅方便、快捷,还降低了招标成本。(王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