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江西省广丰县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并重的全程监督机制,保证招投标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明显的节约资金的效果,截至8月20日节约资金700多万元。
该县坚持加强事前监督管理。建设部门保持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提前介入管理,大力宣传招投标法律法规,使建设单位尽快依法完成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进行。
对于事中监督管理,他们坚持以预防为主。由建设、发展改革和纪检部门共同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全过程监管,重点对招标信息发布、投标企业报名、资格预审、评标专家抽取和开标、评标、定标等重点环节进行现场监督。通过监督,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良行为,有效地防止工程交易暗箱操作。
为防止中标单位不履行招投标时的承诺,该县大力加强对中标工程的事后跟踪监督。建设、纪检等部门经常组成执法检查组加强检查,重点检查应招标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规避招标和中标项目的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工程量、中标价和项目管理团队是否与招投标时的承诺一致,如发现有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其落实整改。(潘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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