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全区安全生产总体稳定,但部分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国庆节期间,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出部署: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组织力量研究制定保证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检查指导,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合理安排生产,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生产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禁超负荷、超能力突击生产,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管理
各市、县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专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一)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二)加大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三)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五)加大对民爆器材的安全监管力度。(六)做好旅游、交通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七)加强建筑施工等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
三、制定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一)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二)加强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国庆节期间,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部门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险情,有关领导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