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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对接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桂风貌〔2009〕2号)
2009/9/25 16: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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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市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14日,受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和自治区副主席高雄两位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委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振东在南宁主持召开了全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对接会议。会议传达了自治区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听取了各成员单位的汇报,对下一步工作作了部署。会上,有关市、县与相关区直单位进行了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对接,此次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全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对接会会议纪要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2009年9月14日,受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陈际瓦、自治区副主席高雄委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振东在南宁主持召开了全区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对接会议。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市、县(区)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自治区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并对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对接工作作了安排。会上印发了《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资金和项目对接表》,一期工程涉及的有关市、县与相关区直单位就资金和项目进行了对接。同时,会议听取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关于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现纪要如下:

    会议传达了近日自治区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一是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一期项目对接工作必须于9月15日前完成;二是要按照12月1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工作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进度时间表;三是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领导小组将于国庆放假结束后对第一阶段改造点进行现场检查。

    据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汇报,自2009年8月先后召开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调研座谈会、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抓好责任落实,抓好结对帮建,抓好示范带动,抓好资金筹集,截至目前,区直各有关成员单位已筹措一期工程相关资金共计4.99亿元。从总体上看,呈现出领导重视、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为落实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会议就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涉及的资金和项目对接事宜作出如下安排:

    一、村屯规划编制。自治区建设厅安排170个自然村屯的规划补助经费共59.5万元,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建设厅进行对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从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中安排63个村屯规划编制补助经费,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对接。其他规划经费76.5万元,由有关市、县配套安排。

    二、村镇立面改造。自治区建设厅安排152万元,用于21个县城、镇、乡的房屋立面改造补助,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建设厅进行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安排5000万元,扣除200万元工作经费外,全部用于村屯农房立面改造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户2400元,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对接。

    三、道路硬化。自治区交通厅安排1074万元,建设通建制村公路和路面硬化项目6个,公路里程46.2公里,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交通厅进行对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安排63个村屯的道路硬化和排水沟建设,有关项目由所在市县与国土资源厅进行对接。

    四、人饮工程。自治区水利厅安排500万元,建设18处农村饮水工程、10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水利厅进行对接。

    五、土地整理工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安排3.75亿元用于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项目,涉及26个行政村,覆盖63个自然村,对这63个自然村的规划编制、道路硬化、排水沟建设、村屯绿化等项目予以补助,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对接。

    六、造林绿化。自治区林业局安排3000万元,暂按每平方米11.6元的补助标准分解到198个村屯,余下500万元用作奖励资金。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林业局进行对接。由于有关市县林业部门还在对该项目作进一步的核查,具体补助标准和范围有待进一步调整。

    七、沼气工程。自治区林业局安排78.99万元,按每户补助1950元的标准建设405户沼气池;安排120万元,按每县补助30万元的标准建设4个县级沼气服务网点;安排140万元,按每村补助5万元的标准建设28个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林业局进行对接。

    八、文化书屋和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安排24.75万元,在33个村委所在村屯建设文化书屋,每个补助0.75万元,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进行对接。自治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远程办)安排39.75万元,建设53个远程教育站点,每个站点补助7500元,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远程办进行对接。

    九、篮球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安排18万元,建设6个农民体育健身场所,每个3万元,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行对接。自治区体育局安排142万元,按每个补助2万元的标准,在71个村屯建设篮球场,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体育局进行对接。

    十、村庄环境综合治理。自治区环保局安排390万元资金,用于3个县的村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环保局进行对接。

    十一、改厕工程。自治区卫生厅安排297万元,按每户补助500元的标准,对21个村屯、5940户农户改厕给予补助,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卫生厅进行对接。

    十二、村级卫生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安排15万元,在5个行政村所在地建设卫生室,每个补助3万元,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接。自治区卫生厅安排340万元,在68个村屯建设卫生室,每个补助5万元,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卫生厅进行对接。

    十三、计生服务所。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安排21个乡镇建设计生服务所,中心计生服务所每个补助68万元,普通计生服务所每个补助41万元,共计942万元,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进行对接。

    十四、五保村和敬老院。自治区民政厅安排69万元建设6个乡镇敬老院(每个补助3万元)、51个五保村(每个补助1万元),具体项目由所在市县与自治区民政厅进行对接。

    会议认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纪念百色起义80周年之前完成城乡风貌改造一期工程意义重大,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宜现在安排的、年底前无法完成的要予以剔除;各部门预算资金需要调整的,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要特事特办,给予支持。

    会议议定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是本部门本单位参与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确定联络员,落实相关处室或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特别是南宁、百色市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强大的力量,切实推进城乡风貌改造一期项目落实到位。

    二是要加强督促检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风貌办”)抓好督查工作,第一次督查安排在9月20日—30日期间,之后还要开展多次督查。

    三是要进一步加快工程进度。自治区风貌办编制了《工程计划表》、《工程进度表》,其中,工程计划表对一期工程提出了明确的时段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项目落实工作,务必倒排工期,向前赶超,确保完成任务。

    四是要进一步落实项目对接工作。首先要抓好项目和资金对接。各地要落实专门的工作班子,做好与相关区直单位的对接;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也要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对接时找得到人、办得成事。区直各有关单位涉及城乡风貌改造的资金和项目,凡是已经明确项目、明确资金额度、明确补助对象的,要在2009年9月25日前将资金和项目下达到县;补助对象和标准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或调整的,也必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将资金和项目下达到县。其次要抓好结对帮建。一期工程涉及的6县(区),分别由下列单位结对帮建,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结对帮建平果县、自治区卫生厅结对帮建隆安县、自治区农业厅结对帮建田东县、自治区林业局结对帮建田阳县、自治区体育局结对帮建百色市右江区、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社结对帮建南宁市西乡塘区。尚未实行结对帮建的县,要尽快确定结对帮建的名单并开展工作。

    五是要抓重点突破。要因地制宜地抓好村屯规划设计,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53个示范村屯的规划设计,其余村屯的规划设计也要在200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要集中力量抓好立面改造、排水沟和垃圾池修建、道路硬化、村屯绿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尤其是要把立面改造作为重中之重,及早安排自治区本级有关资金,确保立面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六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一期工程施工时间紧,各地务必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组建工程质量安全指导检查组开展巡回指导和检查,重点加强坡屋顶改造的结构安全、脚手架搭设、高空坠物和保持与电力设施安全距离等安全检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和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信息报送人员,按照每周一报的要求报送工作动态。同时,各地每半个月要填报一次《工程进度表》,以便全面统筹安排项目进度。自治区风貌办要加强与各地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注意收集动态情况,每周至少编发一期城乡风貌改造专刊。
 
    参加会议人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振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罗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旭,自治区民委黄济健、凌祥升,自治区民政厅韦欢明,自治区财政厅何晓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赵志萍,自治区建设厅宋继东、吴伟权,自治区交通厅李小林、赵韬,自治区水利厅杨焱、李桂新,自治区农业厅郭绪全、苏小斌,自治区卫生厅王者槐,自治区文化厅陈映红、沈国明,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于洁、时峰,自治区环保局陈晓菲,自治区林业局廖培来、李可夫、韦敏,自治区信息产业局涂志金,自治区体育局戴锐,自治区扶贫办杨伟林、唐汉迪,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刘波,自治区文明办王志珍,自治区远程办李石坚,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社韦煜清,南宁市黄润斌、陈建西,百色市谭锡春,南宁市西乡塘区关祖林、蒙有勤,隆安县廖永新、吴为琨,田阳县凌祖壮、周宁,田东县伍亦蓉,平果县游勇滕、黄毹蓉,百色市右江区陶勇、梁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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