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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正式启动(组图)
2011/4/1 19: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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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全区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在贺州启动。

黄姚古镇

贺州市富川县朝东镇秀水村

    3月31日,我区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正式启动。根据近日下发的《2011年广西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工作方案》,2011年,我区将基本完成75个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301个乡镇规划,以及1.01万个村委所在地村屯、中心村和主要交通干线沿线50户以上自然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今年的村镇规划集中行动按照3月陆续启动、5月全面实施、12月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分启动、实施、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根据《方案》,镇、乡、村庄规划编制,要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规划在报送审批前要予以公示,征求各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编制村庄规划时,要坚持“建设中心村、整治基层村、培植特色村、合并弱小村、保护历史文化村”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要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村庄规模要切合当地实际,做到合理用地、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编制村庄规划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对有历史价值的古镇、古村落、古民居和纪念性建筑要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住宅布局和民居设计要体现出聚散相宜、错落有致、风格各异的新农村村容村貌;村庄规划要把群众意愿放在首位,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规划成果要公开,增强农民对规划的认同感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

    《方案》指出,村镇规划集中行动资金坚持分级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自治区和各市、县(市、区)多渠道筹措。自治区本级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规划编制、人员培训的补助,以及以奖代补等。市、县(市、区)政府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村镇规划编制经费。此外,结合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农村土地整理整村推进项目,将土地整理资金和规划编制经费予以整合,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资金管理方面,各地要明确专项资金拨付和管理的原则、程序和具体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设立村镇规划集中行动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

    《方案》要求,自治区将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列入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评内容,对工作抓紧、成效明显的市县将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进度慢或成效不明显的,自治区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各地市、县要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以形成政府统筹推进、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积极配合、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大力动员和组织各类规划设计单位积极参与,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相关大专院校师生参与村镇规划集中运动,参与基层村庄的规划编制。此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区村镇规划技术培训和指导,设区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逐步组建农村规划建设技术服务单位,为农村规划设计提供规划、勘察、设计、监理、产权登记及培训等技术服务。(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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