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体性事件发生起数和参与人数连续4年下降,90%以上的乡镇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近年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为中心任务,构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也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2008年末总人口505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38.3%。同时,广西又是边疆地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不仅事关广西改革发展大局,更事关国家统一和边疆安宁。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综治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广西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面积累了一些做法与经验。首先,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真正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样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其次,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第三,着力改善民生,努力从源头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2000年8月以来,广西先后组织开展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东巴凤三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等“六大会战”,总投资89.33亿元,完成建设项目24.72万个,使21县264个乡镇2848个村委会的761.16万的边民和各族群众受益,被全区广大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富民工程”。
同时,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2009年,广西调解各类民间纠纷24.4万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5%;调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三大纠纷”案件11205件,调结率达89.4%;一审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4.5%。(于呐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