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农历四月初六,这一天是兴业县龙安镇龙安村村庆。据介绍,该村村庆从民国十年便有,一直延续至今。每年的这天,龙安村的各家各户都会盛情邀请各方亲朋好友前来参加庆典。当天,全村男女老幼全部盛装参加游行、舞狮、游龙、扭秧歌等文艺活动,庆祝村庆,其中最激动人心、最令人期待、最有趣的便是抢“炮猪”。
抢“炮猪”和其它地方的抢花炮基本相似,但其中最特别之处便是除了大众抢花炮之外,龙安村的规矩还要多上一只小猪。抢“炮猪”每年在村庆游行完之后举行,在进行之前先由主持人宣布纪律,抢炮分为头炮和二炮,分两次进行。在花炮一飞冲天后,众人便可以争抢掉下来的花炮,在有幸抢到头轮花炮的人便称为“头炮”,得第二轮的称为“二炮”,抢得“头炮”和“二炮”的人就会得到小猪一头,自己拉回家养,养大之后,在来年村庆之时便宰杀和族人分食,一般圈养的时候由族人一户一户的轮流喂养。第二年村庆的时候,上一年抢得“头炮”和“二炮”的人要每人贡献一头小猪出来,贡献给当年抢得“头炮”和“二炮”的人,由此一年接一年循环下去,意为顺顺当当、天随人愿、万事如意。
据了解,抢“炮猪”在龙安镇一带比较盛行,每年的四月初六和四月初八等日子,相关村子都会举行盛大的庆典,群众均是踊跃参加,每个人都希望能抢到“头炮”,以期好彩头降临。由于抢“炮猪”有强烈的对抗性、娱乐性,并延续百年之长,年年不断。相关部门目前已着手收集相关资料,准备以此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廖晓东 胡冠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