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为14个地级市,辖108个县(市、区),748个镇,576个乡(含61个民族乡),72个街道办事处,1611个居委会,14333个村委会。行政区域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4889万,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彝、京、水、仡佬等12个世居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8.4%。全区有12个少数民族自治县,面积占全区总面积的15%,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8.5%。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7.98年,受过或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大学专科以上文化教育人口的比例分别为35.4%、39.8%、12.4%、5.2%。
2005年,我区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基础教育继续得到巩固和 发展。2005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总数达到98个,人口覆盖率为92.25%;全区有小学15500所,教学点12747个,小学在校生人数452.8万人。有普通初中2358所,普通初中在校生233.9万人。2005年全区有幼儿园3152所,在校生88.8万人。
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有效地缓解了初中升学和高校扩招之间的高中“瓶颈”问题。2005年,我区普通高中学校总数为529所,其中有示范性普通高中64所,在校生达到69.96万人;万人拥有普通高中学生143人。
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2005年全区中等职业教育超额1万多人完成国家下达的18.5万人招生任务,全区409所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在校生47万人。
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发展,开始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全区现有高等学校59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15所,高等职业学校26所,高等专科学校11所,成人高校7所。有各类高等教育在校学生48.56万人。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快速。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0711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15%。
广西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民族团结、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