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普法专栏
自治区住建厅召开2016年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研讨会(组图)
2016/9/9 15:37:16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字体:  】【颜色: 绿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研讨会现场



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封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住建部稽查办副主任董红梅对中央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文件进行解读



柳州市代表发言



会议代表参观考察了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情况

    9月7日,自治区住建厅在柳州召开2016年全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研讨会,会议介绍了海口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并进行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主题讲座。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封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住建部稽查办副主任董红梅对中央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文件进行解读。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调整难度大,落实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为有效推进广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自治区住建厅会同自治区编办、法制办已编制了《广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报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方案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部门分工、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提出在试点城市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再编制《广西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确保稳妥有序地推进全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董红梅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为城市管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广西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指导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开展好城市管理执法改革试点工作。

    封宁要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围绕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探索满足城市良性运行需要的城市管理执法模式。此外,南宁、柳州、北流三个试点城市要充分发挥一级政府整合协调资源的优势,大胆积极探索,制定与中央精神衔接融合又突出地方特色的改革方案,构建符合不同层级政府功能特点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为全面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会上,南宁、柳州、北流三市分别进行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汇报。会后,会议代表参观考察了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编办、法制办相关领导以及各市、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共计18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陈芊洁 秦钟明)

 
打印】【关闭
版权所有: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制作维护: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电话:0771-2260121  传真:0771-2260121  电子邮件:gxcic@gxcic.net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建设大厦14楼  邮政编码: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