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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促进城乡清洁工程向乡镇村屯延伸 着力解决垃圾“围村堵河”


2011/2/17 9:41:01   来源:广西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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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五乱”反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16日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促进城乡清洁工程向乡镇村屯延伸,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和农村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保洁机制。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策部署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区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近年来,部分市、县由于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出现了工作力度减弱、管理放松、“五乱” 反弹等问题。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拓展工作领域,促进城乡清洁工程向乡镇农村延伸。各市、县(含县级市、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试点、乡镇人畜饮水工程、农村厕改、卫生城创建、文明城创建、城乡风貌改造工程、村寨防火改造和南珠杯竞赛等工作,促进城乡清洁工程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小区庭院和乡镇村屯拓展延伸,突出抓好村屯规划、道路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改水改厕改厨、道路硬化、植树绿化、垃圾处理,努力实现村庄绿化、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沟渠净化的目标。要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出台《村民卫生公约》,引导农户做到每天一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和农村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保洁机制。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以及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有利时机,加强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加强乡镇停车场建设,规范乡镇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加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县要加快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包街”、“分片包干”制度。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工作制度的落实。凡在市、县范围内沿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应与所在地的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认真履行“三包”义务。结合新一轮的乡镇机构改革,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确保城乡清洁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宁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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