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所有县城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2010/6/25 16:45:21
【字体:  】【颜色: 绿 】 
    从2008年末到现在,不足一年半的时间,贵州一举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几个省份之一。

    而这一切都完成在2010年6月30日——贵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最后期限之前。

    仅仅在一年半的时间里,贵州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从24个增加到96个,日污水处理能力从91.1万吨提升为170.9万吨,污水处理率从31.18%提高到近60%,COD(化学需氧量)减排总量从22.18万吨下降到21.16万吨。

    “比原本3年的时间计划提前了整整一年半”、“建设资金缺口达20多亿”,贵州完成了一项看似“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超常规”的极限挑战

    2007年,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节能减排专项检查中,贵州是全国唯一未完成COD减排任务的省份,国家环保总局一句“限期整改”,敲响了对贵州实施“区域限批”的“警钟”。

    困局面前,不进则退。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成为必然选择。

    2007年,全省第十次党代会把“保住青山绿水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正式写入报告,明确提出“环境立省”的发展战略。

    贵州COD排放的90%源自城镇生活污水。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为贵州实现COD减排目标并“解限”至关重要的切入点。

    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贵州,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实施主要污染总量减排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2008年5月,我省下发《贵州省“十一五”后三年全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方案》,决定自当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县城以上(含县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问题。

    然而,现实不容回避。截至2008年底,贵州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24座,31.18%的污水处理率落后全国57.64%的平均水平,63个县城保持污水处理的“零”记录。

    严峻的形势下,“常规”作业,实现“如期达标”变得异常艰难。

    “提前一年半完成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

    2008年12月22日,省政府下发《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决定将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提前到2010年6月底前完成。

    “决定”意味着70多个新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拔地而起。

    这是承诺,是需要不折不扣完成的硬指标。攻坚战拉开序幕,贵州誓要与极限挑战。

    探索创新破题之“手”

    资金是顺利实施全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的首要保障,也是贵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极限挑战需破解的第一道“难题”。

    按照规划,全省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在建和拟建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除了中央补助和省级财政投资、地方配套,仍存在20多亿元的资金缺口。

    如此大的投资金额,仅靠地方有限的财政收入,无力支撑。

    2007年下半年,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合作,从部门预算资金挤出1亿元,为庞大的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筹集了一笔“启动”资金。

    2008年10月31日,由省长林树森主持召开的专题会,明确了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投入的支持态度:2008年,省级财政在已安排1亿元资金的基础上再投入2亿元,并逐年增加。截至目前,省级财政已连续3年共安排9亿元用于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作为积极探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改革迈出的第一步,我省开展“中国西部小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政策研究”,实施“湄潭BOT示范项目”,全省范围推广“湄潭模式”成功经验。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BOT、TOT、委托经营等方式建设或运营污水处理厂,突破建设资金不足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污水处理运行效率低等“瓶颈”。

    自2009年5月份以来,全省大部分县(市)按《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要求,陆续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至每吨0.6至0.8元,当年共收取污水处理费8870.65万元,也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提供了相应保障。

    强劲执行力保障长效管理

    一年之内,省委、省政府连续6次以动员会、推进会、专题会等形式专门部署安排、督促推进、检查落实,强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省政府先后8次召开专题督办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攻坚方案》各项措施。

    决策层强劲的执行力,为此次贵州打赢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战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了制度管理的长效有力,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每季度在全省进行专项督察,每月展开重点督察,发现问题,预警通报,督促整改。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汇总,及时掌握、调度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针对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进度迟缓现象,2009年6月2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贵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攻坚工作行政问责办法》,对污染减排工作不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拖全省后腿的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及其领导,实施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引咎辞职、取消评优创先资格等行政问责措施。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中进度缓缓、运营效果不稳定的,省减排办还实施预警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实施暂缓审批新增COD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010年,是贵州“十一五”COD减排目标“倒计时”的决胜之年。6月30日临近,全省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投入运行,攻坚之役取得决定性胜利,为贵州省C0D减排目标如期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孙晓蓉 王筠竹)


 

贵州日报 

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2260123 2260127 举报电话:077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