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污染让垃圾填埋更环保
2008/5/13 17: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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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环保要求,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新修订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加大了垃圾填埋污染排放的约束力。新标准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入场运行、渗滤液排放限值都做出了严格限定及污染排放要求,于今年7月1日实行。那么,该标准的修订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建设会带来什么影响?在改造既有设施及新建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污染控制性指标要求?为此,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处处长冯波。

  新标准新含义

  修订后的标准更名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而原标准名称为《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笔者虽只一字之差,但它反映出我国近几年环卫基础设施的发展变化。

  冯波介绍说,1997年颁布《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时,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数量很少,对污染控制标准的设定过于宽松。比如对填埋场防渗层的防渗系数提出要求,却没有对防渗层的结构和厚度提出要求。而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日益增多,由于我国人多地少,为延续填埋场的“寿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填埋场的容纳效用,我们就要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进行严格的污染控制,减少次生环境污染的危害。

  新标准新要求

  冯波说,环保要求是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比如对污染物排放的标准要求。新标准补充了总氮、氨氮、重金属等污染控制指标。实际上,就目前情况来讲,即便是达到最严格的排放标准(污染物),我们的氨、氮排放标准还是过于宽松。为了保证饮水安全,新标准对环境敏感地区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排放提高了限值,以保证地区性饮水安全。如,新标准增加了垃圾填埋场选址禁区,规定:垃圾填埋场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此外,在填埋场选址的安全距离上要求:确定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飞机场等敏感对象之间的合理防护距离。

  在填埋场的设施建设方面,新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雨污分流系统以及填埋气导排系统。特别是对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排放提出要求:规定垃圾填埋场要自建污水处理装置,达到排放限值的要求可直接排放。无法达到排放限值的,新标准设定了一个过渡期,规定可向二级污水处理厂排放,但限定了渗滤液的排入速率,即规定渗滤液的进入量不超过污水处理厂每日污水处理量的0.5%%,避免高浓度的渗滤液排入破坏处理厂自净系统能力。新标准的过渡期限定在2011年7月1日。也就是说,从新标准实施之日(今年7月1日)起算,三年后,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渗滤液并符合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新标准新工艺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允许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主要原因是其中含有有害成分,原标准规定进入垃圾填埋场的应是生活垃圾,禁止危险废物进入。新标准对危险废物入场做了区分性控制。对经过一定处理、达到一定限值要求的危险废弃物,包括焚烧飞灰(重金属、二恶英)、医疗废弃物焚烧残渣,可入场填埋。

  在运行技术要求上,原标准只是提出了运行过程中的压实、覆盖和降尘要求,新标准补充了运行过程中的堆体稳定性控制、渗滤液导排系统有效性检测、地下水水质检测和防蚊蝇、除臭要求。特别是规定了封场后的环境监测。

  冯波处长解释说,一座垃圾填埋场的封场不意味着它不再危险,因为它的堆体仍有不稳定因素存在,即便是有覆盖层,但一定的温度下堆体产生的甲烷会引发燃烧或爆炸,如同活火山一样,所以要加强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的环境监测。

  随着我国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垃圾填埋场甲烷气体的产生量将会持续增长。据估算,到2020年垃圾填埋比例将达到57%%,甲烷产生量将会增加到670吨。而如果垃圾填埋率达到80%%,甲烷产生量将达到940吨。垃圾填埋气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是重要的温室气体,甲烷当量体积温室效应潜在值是二氧化碳的21倍。因此,推进填埋场甲烷的减排技术对于减缓温室效应具有重要意义。

  冯波说,假设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2.65亿吨(2020年估测值),填埋率为80%%。如果填埋场全部符合标准,填埋气体一半被利用或者焚烧,一半填埋气体中甲烷含量小于5%%,则全国垃圾填埋场甲烷产生量可能会低于70吨,减少甲烷产生量870吨.甲烷减排量将对减缓全球气候变暖速度做出巨大的贡献。所以垃圾填埋场通过改进填埋工艺,从源头上减少甲烷的产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新标准规定:填埋场的设计填埋量大于250万吨且垃圾填埋厚度超过20米的,应建设甲烷利用设施;小于250万吨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采用能够有效减少甲烷产生和排放的填埋工艺,如采取准好氧填埋方式,准好氧填埋更适合于没有填埋气利用价值的中小型垃圾填埋场。假设1.4亿吨垃圾中的一半采用准好氧填埋,大气中将会减少140亿立方米沼气的排放。

  建设投资要加大

  如果按照每立方米填埋容积建设费用为30元、每吨垃圾填埋运营费用为60元计,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亿吨和填埋率80%%计,则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费约为64亿元,年运营费约为77亿元。而我国2004年全年垃圾处理总投资仅为53亿元(除填埋外还包括焚烧、堆肥、转运等设施建设),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总维护费用仅为149亿元(包括清扫和垃圾收集、压缩、中转、运输以及焚烧、堆肥、填埋等垃圾处理费用)。

  随着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持续增加以及建设和维护费用单价的提高,垃圾填埋场建设投资将不断提高。渗滤液处理费用是垃圾填埋场运行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渗滤液处理运行费4.14亿元,将占垃圾填埋处置运行费用的6%%,根据统计估测,如果要达到标准要求,其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为6万元/吨~10万元/吨,运行费为20元/吨~45元/吨。如果按照最大月平均降雨量250毫米计,垃圾填埋率80%计,如欲达到新标准要求,全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投资需要达到96亿元,这将超过填埋场总建设费用。由此看出,如果严格按照该标准要求建设和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还需要大幅度加大填埋场建设投资和运行费用。本报记者 刘喆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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