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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保厅综合业务用房项目
工 程 地 点:
南宁市佛子岭路和玉兰路交汇处
施 工 单 位:
广西金鼎建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 程 类 型:
公共建筑
施 工 时 间:
2010-11-15
竣 工 时 间:
2011-03-24
设 计 单 位:
广西金鼎建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监 理 单 位:
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获 奖 情 况:
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
工程发布单位: 广西金鼎建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 时 间: 2013-07-24
详细信息介绍
  自治区环保厅综合业务用房项目位于南宁市佛子岭路和玉兰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为32967㎡,项目地上22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32967㎡,建筑高度89m。由一栋22层的高层办公楼与一栋4层的附属楼组成。外墙玻璃幕墙面积8000㎡,干挂石材幕墙面积17000㎡,幕墙总面积25000㎡。 本幕墙工程包括以下几种工程形式: 横明竖隐玻璃幕墙;弧形热弯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幕墙;钢结构玻璃雨蓬。在设计阶段,我公司设计部充分了解业主的设计意图,幕墙工程设计最大化地赋予建筑全新的立面效果,并合理推荐选用结构、材料;充分考虑维护结构的功能性、经济合理性,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应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使工程具有鲜明个性,突出节能环保宣传的亮点。 在施工阶段,我公司从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等方面严把质量关,严格控制每个节点的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幕墙安装稳固、表面接缝密实无渗漏,表面安装整齐,幕墙三项检测一次性通过。 在施工管理方面,我公司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密切配合土建总包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发现问题能及时与总包单位、监理、业主单位沟通处理,工作高效。在合同期内完满完成施工任务,得到总包单位、监理、业主单位的高度认可。本项目幕墙工程于2012年被评为“广西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