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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八公开)

一、行政许可名称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

三、申请条件

(一)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建筑专业不少于3人,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二)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3.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

4.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四、申报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确定申请表》(附件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章程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申请机构的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五)申请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文件;

(六)申请审查资格人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申请表》(附件四);

(七)申请审查资格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非注册专业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加盖有效执业印章的注册证书,《办理注册人员资格手续承诺书》、可证明工程规模特征的个人业绩图签;

(八)审查人员与申请机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

(九)审查人员近5年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承诺书;

(十)申请前近1个月申请机构为审查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查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五、办理程序

查看办理流程图

六、表格下载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确定申请表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资格申请表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个人承诺书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9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

不收费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5595535;投诉电话:0771-2366126

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2:00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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