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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变更(八公开)

一、行政许可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变更

二、实施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三、申请条件

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 第十七条规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四、申报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

3、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材料;

4、全部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查看办理流程图

六、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5595535;投诉电话:0771-2366127

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2:00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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