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二、实施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改)
三、申请条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四、申报材料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规定,
(一)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资质证书(原件);
4.需变更事项的有关证明,如变更法人代表需提交法人身份证;
5.工商变更登记表。
注:以上相关材料除资质证书外,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初审部门核验。
五、办理程序
查看办理流程图
六、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5595535;投诉电话:0771-2366126。 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2:00 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