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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八公开)

一、行政许可名称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4831日予以修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17日国务院令3972014729日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11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自200421日起施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8128日建设部令第166号,自200861日起施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自200861日起施行)

三、申请条件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自200861日起施行)第八条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报材料

(一)初次申报核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考核申请表1份,(需本人签名、培训机构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与原件无异”章,本人签名);

3.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体检合格结论3个月内有效);

4.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需由毕业学校出具);

5. 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成绩登记表原件(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6.1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大小:32mm×22mm照片背面签名)。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申请表1份(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名、培训机构盖章);

2. 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原件正本仅换证时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与原件无异”章,本人签名);

4.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体检合格结论3个月内有效);

5. 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大小:32mm×22mm照片背面签名

6. 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名册原件(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变更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本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材料属实,核验原件);
3.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背面签名,大小:32mm×22mm)。

(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遗失补发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本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

2.在市级及以上综合类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报纸原件1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4.1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大小:32mm×22mm照片背面签名)。

(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销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销申请表1份(本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六)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撤销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撤销申请表1份(本人签名);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五、办理程序

查看办理流程图

六、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初次申报、延期复核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证书变更、遗失补办、注销、撤销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联系方式

自治区本级的咨询电话:0771-5595842;投诉电话:0771-2366127

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9:00--12:00 13:30--16:30

申报材料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申报材料)

行政审

批事项

办理

事项

应 提 交 的 材 料 及 数 量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一)初次申报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所有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考核申请表1份,(需本人签名、培训机构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3.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体检合格结论3个月内有效);

4.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需由毕业学校出具);

5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成绩登记表原件(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6.1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大小:32mm×22mm照片背面签名)。

(二)延期复核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所有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申请表1份(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名、培训机构盖章);

2. 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原件正本仅换证时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4.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体检合格结论3个月内有效);

5. 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大小:32mm×22mm照片背面签名);

6. 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名册原件。

(三)资格证书变更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所有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变更申请表1份(本人签名);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4.1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大小:32mm×22mm照片背面签名)。

(四)资格证书遗失补发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所有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1份(本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

2.在市级及以上综合类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报纸原件1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4.11寸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大小:32mm×22mm照片背面签名)。

(五)资格证书注销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所有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注销申请表1份(本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六)资格证书撤销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所有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1.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撤销申请表1份(本人签名);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依据标准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审批标准)

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自200861日起施行)

第八条 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二)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

  (三)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

  (一)依法不予延期的;

  (二)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三)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根据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第四点、第六点

四、考核条件

参加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考核办法

  (一)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为2小时,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其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占25%、专业基础知识占25%、专业技术理论占50%

  (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三。

  (三)安全技术理论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为考核合格。

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桂建人〔200876号)附件4

广西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体检标准

一、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共同基本条件:

1、年龄必须满18周岁;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特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二、特种作业人员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工种标准:

1、建筑电工

身体健康,无色弱、高血压、恐高症等妨碍本职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2、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且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听觉障碍、高血压等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

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且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听觉障碍、高血压等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建筑架子工

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且矫正视力在5.0以上,无高血压、恐高症等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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