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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审批标准)

依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

(一)甲级资质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8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0、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二)乙级资质

1、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60%;

2、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工作10年以上;

3、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4、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5、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7、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8、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9、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10、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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