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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7566488/2014-00261 主题信息: 建筑市场
发文单位: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成日期: 2014年07月31日
文件名称: 关于对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有关问题解释说明的函(桂建函[2014]912号)
文    号: 桂建函[2014]912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有关问题解释说明的函(桂建函[2014]912号)
2014/8/4 1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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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来宾市招标投标管理局、贺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2013年以来,我厅先后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以下简称《通知》)。《暂行办法》与《通知》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我区建筑业诚信信用体系建设和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两个具体问题,现解释如下:

    一、关于诚信卡在“主体工程竣工或完成中标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90%以上工程量时”可以解锁的问题

    《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主体工程竣工或完成中标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90%以上工程量时,持卡人可按相关程序办理解锁手续。”

    从建设工程实践经验来看,项目在完成主体工程竣工或完成中标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90%工程量时,离最终工程竣工验收往往还有较长一段时间,这一期间如果施工现场无专职安全员,必定会对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为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本条款规定的“当主体工程竣工或完成中标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90%以上工程量时可按有关要求对持卡人进行诚信卡解锁”中的“持卡人”仅针对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诚信卡解锁不适用于此款规定。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在项目完成中标工程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合同以外变更增加的内容)后方可进行解锁。

    “主体工程竣工”适用于房建项目,是指完成了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并出具参建各方签字确认合格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完成中标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90%以上工程量”适用于市政项目,以经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二、关于诚信卡“一卡多投”的问题

    《通知》附件《关于诚信卡实施有关政策的解答》第五大点“关于‘一卡多投’问题”允许项目经理与专职安全员同一时间段内就不同项目进行投标,但要求慎重使用“一卡多投”权力。为加强管理,现对“一卡多投”做出进一步明确: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中应当规定如下内容:“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投标人在项目经理“一卡多投”的情况下,如被招标人确定为任一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则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立即书面函告其他招标人,自动放弃已经同时投标且投标时间已截止的其他项目的中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及时函告其他招标人导致同时列入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重新组织进行评审。

    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本文下发之日起严格按照本解释要求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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