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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全区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5/4/7 15:08:39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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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南宁市江南区工业标准厂房3#楼项目在拆除落地式外脚手架过程中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扭转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自治区住建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决定4月3日起至6月30日集中在全区开展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大检查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的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报建手续完善的工程和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的工程;在我区有在建工程的房建和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区内企业和区外企业。

    在此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检查中将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通知要求,项目部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分公司、区域公司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施工、监理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县一级的排查工作必须4月30日前完成,市本级的排查工作必须5月31日前完成,市一级对县一级的层级督查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

    自治区住建厅还将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本部中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规范》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等条例的有效落实进行重点检查。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全区所有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企业必须严格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地毯式全覆盖的全面自查并进行彻底整改。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在本次大检查中,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检查行动方案,明确辖区内各片区检查的负责人员,并建立专门的检查台账。自治区住建厅将在4月份组织暗访、5月份组织明查,对届时提供不出检查台账或检查工作不闭合的地区,自治区住建厅将对住建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并向媒体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在本次大检查中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企业落实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的工程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停工整改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能复工。各地在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应扣尽扣”,对发现存在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三包一靠”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

    自治区住建厅强调,此次大检查要坚决做到“全覆盖、零容忍、重整改、严处罚”,杜绝一切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陈芊洁)
   

责任编辑:宁国用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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