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6〕5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中,由广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凤山县福利院敬老楼工程虽经整改但仍然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被全区点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且暂停在广西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和承揽业务资格30日(详见桂建管〔2016〕35号)。
由于凤山县福利院敬老楼工程的整改工作涉及拆除工程,因此,我厅于7月5日下发的《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企业整改和处理情况的通报》(桂建管〔2016〕49号)中明确:待拆除工程完成并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由我厅另行发文恢复其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格。
目前,凤山县福利院敬老楼工程已按要求拆除,完成了整改,并经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合格。我厅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广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19日 |